第二部分
考試內容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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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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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考試內容
1)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評價、職業(yè)病危險評價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
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制定和修訂、安全教育培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相關方的安全管理;
3)安全生產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jiān)督管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文化建設;
4)應急體系建設、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應急準備與響應、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
5)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安全生產統(tǒng)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