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金融市場客體
金融市場客體即金融工具,是指金融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或交易標的物。
(1)金融工具的分類
①按期限不同,金融工具可分為貨幣市場工具和資本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工具是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金融工具。資本市場工具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企業(yè)債券、國債等
②按性質不同,金融工具可分為債權憑證與所有權憑證。債權憑證是依法發(fā)行,約定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等。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發(fā)行,證明投資者股東身份和權益,并據以取得股息的有價證券——所有權——股票等。
③按與實際金融活動的關系,可分為原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原生金融工具:商業(yè)票據、股票、債券等。衍生金融工具:是在原生金融工具基礎上派生出來的,有遠期合約、期貨、期權和互換等。投資者利用金融工具進行投機和風險管理。(新增)
(2)金融工具的性質
①期限性:金融工具中的債權憑證一般有約定的償還期。
②流動性:流動性是指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場上能夠迅速地轉化為現(xiàn)金而不致遭受損失的能力。金融工具的收益率高低和發(fā)行人的資信程度是決定流動性高低的重要因素。
③收益性:收益性是指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和價值增值。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金融工具定期的股息合理性收益;二是投資者出售金融工具時獲得的價差。
④風險性:風險性是指金融工具的持有人面臨的預定收益甚至本金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金融工具的風險一般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信用風險;二是市場風險。
這四個性質之間的聯(lián)系:期限性和收益性、風險性成正比,與流動性成反比。流動性與收益性成反比。收益性與風險性成正比。流動性與風險性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