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愿保險
(3)除以上的兩種方式外,工程擔保也是一種重要的風險保險轉移方式。
(二)合同轉移
1.合同轉移是指通過簽訂合同或協商方式將項目風險轉移給其他非保險方。在這種方式下,各方之間簽訂的合同須明確規(guī)定各自應承擔的風險,從而減少業(yè)主方承擔的風險。合同轉移方式實質上是項目的各個主要參與方共同承擔項目風險的一種方式。
2.例如通過簽訂固定價合同的形式將資源價格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商,通過簽訂總價合同的形式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商,等等。
3、風險緩解
緩解或降低所面臨的風險的一種方法是與其他方分擔風險。
例如,國際性銀行通過向第三世界國家政府或股票市場投資者提供銀團貸款來分散其風險,總承包商則通過在分包合同中另加入誤期損害賠償條款來降低其所面臨的誤期損害賠償風險。
風險緩解措施通常可以分為四類。第一種教育和培訓來提高雇員對潛在風險的警覺。第二種是采取一些降低風險損失的保護措施。第三種是建立使項目實施過程前后保證一致的系統。第四種是對人員和財產提供保護措施,加大這方面的硬件投入。
4、風險接受
風險接受,即風險自留,是指項目的業(yè)主承擔風險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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