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混凝土工
第184條 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第185條 用井架運輸時,小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wěn)起穩(wěn)落。
第186條 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節(jié)間必須連接操作。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站在溜槽幫上操作。
第187條 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試送,檢修必須卸壓。
第188條 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第189條 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撓圈梁、雨蓬、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第190條 不得在混凝土養(yǎng)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第191條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第192條 預應力灌漿,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壓力進行,輸漿管道應暢通,閥門接頭要嚴密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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