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行政處罰的程序一般規(guī)定(考點)
(1)海關發(fā)現(xiàn)的應當由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刑事偵查部門處理的違法行為,應當制作案件移送函,及時將案件移送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刑事偵查部門處理。 來源:中國報關員考試網
(2)調查時,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且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zhí)法證件。
(3)辦案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①當事人的近親屬
②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 本案有利害關系
③與本案當時人有其他關系,可以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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