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復習備考報關員考試科目,小編特搜集整理了2013年報關員考試商品編碼強化習題,以供大家訓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
1.豬肉松罐頭
2.由魚肉30%、豬肉300毛、牛肉400毛組成的嬰兒食用的食品,制成細膩糊狀, 零售包裝(260克/袋)
3.以魚459毛和蔬菜500毛為基本配料制成的細膩糊狀食品,專供嬰兒食用,200 克裝
4.水煮后經冷凍的去殼對蝦
5.密封塑料袋嬰兒均化食品,成分含量:300毛牛肉(可見小肉塊)、650毛胡蘿卡、50/0其他配料,凈重500克
6.煮熟的豬肝罐頭
7.一種用微波爐加熱的方便快餐食品,凈含量250克,其中面條150克、雞腿塊50克、卷心菜30克、就魚絲20克,食品已預先燒制過,裝于一次性塑料泡沫盒內
答案及解析
1.[1602.4910]豬肉松罐頭是指將處理后的豬肉松裝入馬口鐵罐,經過排氣、密封飛殺菌等工序而制得的食品。本題商品已經過一系列的精制加工,其加工程度己超過第二章的加工范圍,因此,應按肉類制品歸入第十六章,并歸入商品編碼1602.4910。
2.[1602.5090]"均化"是指使流體內物質(如牛奶中的脂肪球)成為分布均勻的極微小顆粒的過程。本題商品已經均化處理而制成細膩糊狀,屬于以動物為原料的均化食品。對于肉類均化食品的歸類,可根據第十六章子目注釋一的歸類原則進行歸類。由于本題商品不符合第十六章子目注釋一的歸類條件(零售包裝260克/袋),因此,不能作為均化食品歸入商品編碼1602.1000。本題商品牛肉含量最大,應視為以牛肉為主要成分的食品而歸入商品編碼1602.5090。
3.[2104.2000]"均化"是指使流體內物質(如牛奶中的脂肪球)成為分布均勻的極微小顆粒的過程。本題商品已經均化處理而制成細膩糊狀,屬于含有動物原料和植物原料的均化食品,對于均化食品的歸類,需注意的是不能因為動物原料(魚)超過了20%,就按第十六章章注二的前半段的規(guī)定而歸入第十六章,還要看清該章注二最后一句的規(guī)定,由于本題商品并非動物類均化食品,而是動物類和植物類均化混合食品,因此,本題商品應作為均化混合食品歸入商品編碼2104.2000。
4.[1605.2000]對蝦屬于甲殼動物。對于甲殼動物的歸類應視其加工程度考慮歸入第二章(甲殼動物)或第十六章(甲殼動物的制品)。第三章(甲殼動物)的加工程度僅限于鮮、冷、凍、鹽脂等;若進一步加工(如煮、蒸、烤、炸、炒等)則應歸入第十六章,但品目具體列名除外。查閱第三章相關品目,品目03.06包括蒸過或用水煮過的帶殼甲殼動物。本題商品為水煮后去殼對蝦,由于不符合品目03.06的商品范疇,因此,不能歸入第三章,而應考慮歸入第十六章。本題商品應歸入商品編碼1605.20000
5.[1602.5090]本題商品由牛肉和蔬菜混合制成,屬于混合均化食品,歸類時似應按混合均化食品歸入第二十一章的21.04品目O根據第二十一章注釋三規(guī)定,品目21.04所稱"均化混合食品"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基本配料,例如,肉、魚、蔬菜或果實等,經精細均化制成供嬰幼兒食用或營養(yǎng)用的零售包裝食品(每件凈重不超過250克)。由于本商品凈重超過了250克,不符合品目21.04均化食品的規(guī)定,因此不能歸入第二十一章,而應該按肉制品歸入第十六章。本題商品應歸入商品編碼1602.5090。
6.[1602.2000]煮熟的豬肝是肉類的雜碎制品。由于己煮熟,其加工程度己超出第二章的加工范圍,因此不能歸入第二章,而應歸入第十六章,由于本題商品屬于品目16.02的商品,因此,本題商品應歸入商品編碼1602.20000
7.[1602.3299J本題商品屬于混合食品,根據第十六章章注二的規(guī)定",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計必須含有209毛以上的香腸、肉、食用雜碎、動物血、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或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及其混合物。對于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前述產品的食品,則應按其中重量最大的產品歸入第十六章的相應品目"。由于本題商品中雞和就魚的含量超過了20%(雞塊加上就魚絲為70克,占289毛),因此,本題商品應歸入第十六章,又由于雞塊的重量超過了就魚絲的重量,故應按制作的雞塊歸入品目16.02,本題商品應歸入商品編碼1602.3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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