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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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卸費用
程租船的裝卸費用的劃分有以下四種方式:
1、F.I.O.(Free In and Out)即船方不負責貨物的裝卸費用。為進一步明確船艙內貨物裝載以及散發(fā)貨平艙的責任和費用劃分,就需使用F.I.O.S.T.(Free In and Out Stowed Trimmed),即船方不負責貨物的裝卸、理艙和平艙。
2、F.O.(Free Out)即船方負責裝貨費用,但不負責卸貨費用。
3、F.I.(Free In)即船方負責卸貨費用,但不負責裝貨費用。
4、Gross Terms 或Liner Terms,即船方負責裝卸費用。
來源:www.examda.com裝卸時間
裝卸時間的長短影響到船舶的使用周期,直接涉及船方的利益,因而成為程租船合同中的重要條款。裝卸時間一般用若干日(或時)表示,也可用平均每天裝卸若干噸,即裝卸率表示。在規(guī)定的裝卸時間內,哪些應當算作工作日,哪些應當除外,主要有以下三種規(guī)定方法:
1、按日(Days)或連續(xù)日(Running or Consecutive Days)計算:即期限一開始,不論風雪日、星期日或例假日等實際不能進行裝卸的日子,均全部計算在裝卸期限之內。這種計算方法,通常僅適用于石油、礦砂等使用油管或傳送帶進行裝卸作業(yè)的不受晝夜和風雨影響的商品。
2、按工作日(Working Days)計算:工作日是指有關港口可以進行工作的日子,因而不包括星期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每個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如租船合同未作規(guī)定,則可按港口習慣辦理。
3、按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計算:即除星期日、例假日不計入裝卸時間外,由于天氣不良,不能進行裝卸的工作日(或工作小時)也不計入裝卸時間。“晴天工作日”雖然已經包含了“工作日”的含義,但為了明確起見,習慣上都把“晴天工作日”稱為“除去星期日和例假日的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或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星期日和例假日除外,即使已經使用”(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even if used),意即星期日和例假日應從裝卸時間內扣除,即使租船人實際上已經使用了星期日或例假日,船方也無權將星期日和例假日計入裝卸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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