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據(jù)制作與改錯(三) 一、海運提單的內(nèi)容: 1.托運人(Shipper) —— 托運人即委托運輸?shù)娜?,在進(jìn)出口貿(mào)易中通常就是出口人。 本欄目填寫出口人的名稱和地址。 一般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合同的賣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2.收貨人(Consignee) —— 即提單的抬頭人,應(yīng)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記名抬頭——直接填寫收貨人名稱和地址。如“To ABC Co.” ◆不記名抬頭——填“To Bearer”。 ◆指示抬頭——按L/C規(guī)定填寫,如“To order ”、“To order of ×××”。填寫“To order ”、“To order of Shipper”兩種情況都是托運人指示提單。如果填寫“To order of ×××”,則稱為記名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可以是銀行,也可以是貿(mào)易商。 例1:來證規(guī)定“…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to ABC Bank…”.則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提單背面由托運人作記名背書:Deliver to ABC Bank For DNO Co. *** (托運人簽章) 例2:來證規(guī)定:“…made out to our order and endorsed in blank…”(y設(shè)開證行為ABC Bank)則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of ABC Bank 提單背面由ABC銀行作空白背書,即ABC銀行簽章即可。 3.通知人(Notify Party) ——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須注明被通知人的詳細(xì)名稱和地址。信用證方式下,應(yīng)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如來證規(guī)定:“Full set of B/L…notify applicant”,應(yīng)在本欄目中將開證申請人的全稱及地址填上。如信用證無規(guī)定時,正本提單可留空填,但隨船的副本提單須填列開證申請人的詳細(xì)名稱和地址。 注意:不可以直接在NOTIFY PARTY欄目中填寫為APPLICANT,否則貨物到達(dá)目的港后船公司無法通知。 4.收貨地點(Place of Receipt) ——填寫實際接收貨物的地點。在一般海運提單中,沒有此欄,但在多式聯(lián)運提單中有此欄目。 5.裝運港(Port of Loading) —— 即啟運港,應(yīng)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根據(jù)《UCP600》規(guī)定,如果提單沒有表明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貨港為裝貨港,則需以已裝船批注表明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運港、發(fā)運日期以及實際船名。 6.海運船名(Ocean Vessel)和航次(Voyage No.) —— 填寫實際載貨船舶的名稱和本次航行的航次。例如:FengQing V.102。沒有航次的可以不填航次。 如果提單載有“預(yù)期船只”或類似的關(guān)于船名的限定語,則需以已裝船批明確發(fā)運日期以及實際船名。 7.轉(zhuǎn)運港(port of transshipment) 發(fā)生轉(zhuǎn)運時,填寫轉(zhuǎn)運港口名稱,必要時加注所在國家名稱。 8.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 —— 即目的港,應(yīng)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除FOB價格條件外,卸貨港不能填寫籠統(tǒng)的名稱,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須列出具體的港口名稱。如國際上有重名港口的,還應(yīng)加注國別名稱。
在轉(zhuǎn)船情況下可以在卸貨港名稱之后加注轉(zhuǎn)船港名稱,如:“Rotterdam W/T at HongKong”,或在貨名欄下方的空白處加注轉(zhuǎn)船的說明:如有印就的轉(zhuǎn)船港欄目,則直接填入轉(zhuǎn)船港名稱即可。 9.交貨地點(Place of Delivery) —— 填寫最終目的地名稱。如貨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話,該欄可以留白,也可以填寫目的港名稱。 10.提單號碼(B/L No.) ——提單上必須注明承運人及其代理人規(guī)定的提單編號,以便核查,否則提單無效。 11.簽發(fā)的提單份數(shù)(Nos.of Original Bs/L) —— 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提貨。正本提單的份數(shù)應(yīng)按信用證的要求,在本欄目內(nèi)用大寫(如TWO,THREE等)注明。每份正本提單的效力相同,憑其中一份提貨后,其余各份失效。根據(jù)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用英文大寫注明,如“Two”或“THREE”等。 1)信用證規(guī)定的每一種單據(jù)須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2)如果信用證要求提交單據(jù)的副本,提交正本或副本均可。 3)提單為唯一的正本提單,或如果以多份正本出具,提單中須表明全套正本的份數(shù)。 我們一般從貨代處會得到三正三副的提單,根據(jù)信用證的要求交給銀行。 例如:信用證條款如下: FULL SET OF CLEAN “SHIPPED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WITH 2 NON-NEGOTIABLE COPIES 如果信用證要求全套的話,提單的份數(shù)欄目,一般填寫三。 上面的例子中,只需提供三正兩副給銀行就可以了。 12、標(biāo)記與號碼,箱號碼與封號(marks &nos,Container /Seal No.) 1)提單上的標(biāo)記、號碼應(yīng)與信用證和其他單據(jù)中的嘜頭一致。若沒有嘜頭,用“N/M”,不能空白。 2)填寫集裝箱號碼。鉛封號是海關(guān)查驗貨物后作為封箱的鉛制關(guān)封號,應(yīng)如實注明。 13.箱數(shù)與件數(shù)(Numbers of Packages or Shipping units) ——◆ 按貨物實際裝運情況填寫外包裝的件數(shù),如“100 bales”“250 drums”, 在欄目下面的空白處或大寫欄內(nèi)加注大寫件數(shù),如,“SAY ON HUNDRD BALES ONLY.” ◆ 散裝貨可注明“In bulk”字樣,無需列明大寫件數(shù)。 ◆ 如有多種貨物采用多種包裝,則應(yīng)分別列明各種貨物的件數(shù)和包裝種類并加列合計總件數(shù) 例如: 100 cartons 50 bales 30 cases 180 Packages SAY ONE HUNDRED AND EIGHTY PACKAGES ONLY. 14.貨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 按信用證和發(fā)票貨名填寫,如發(fā)票名稱過多或過細(xì),提單可打貨物的總稱,但不能和發(fā)票貨名相矛盾。 15.毛重(Gross Weight) —— 以公斤(Kg)為單位填寫裝運貨物的毛重,按公斤以下四舍五入處理。 16.尺碼(Measurement) —— 以立方米為(M3)單位填寫貨物的尺碼,立方米以下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 17.總包裝件數(shù)(Total Packages) —— 由大寫英文數(shù)字、包裝單位和“ONLY”組成,如“ONE HUNDRED CARTONS ONLY”。 18.運費和費用(Freight and Charges) —— 除非有特別規(guī)定,本欄只填列運費的付費情況,如“Freight Prepaid”或“Freight to Collect”,不填具體金額。 注意:在信用證中如有規(guī)定“FREIGHT TO BE PREPAID”時,提單上不能照打,而應(yīng)該寫成“Freight Prepaid” 19.運費支付地(Freight Payable at) —— 填寫實際支付運費的地點。 20.簽單地點及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 —— 簽單地點通常為裝運地點。簽發(fā)日期即為裝運日期。 提示:簽發(fā)地點一般是裝貨港,如不一致,也可以接受。每張?zhí)釂伪仨氂泻灠l(fā)日期。 21.簽章(Signature) 幾種常見的簽署形式: 1)可以是承運人或其具名代理或代表, ◆ 承運人簽字 例:XYZ SHIPPING COMPANY 張三 AS THE CARRIER ◆ 代理人簽字 例:ABC LOGISTICS COMPANY MARK TWIN 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YZ SHIPPING COMPANY 2)船長或其具名代理或代表簽署?! ?span id="oe2aoysi" class=Apple-converted-space> 例:JOHN DOE AS THE MASTER CARRIER:XYZ SHIPPING COMPANY 3)承運人、船長或代理人的任何簽字或證實,必須表明“承運人”或“船長”的身份; 4)代理人的任何簽字必須標(biāo)明其代理承運人還是船長。 22.已裝船批注、裝船日期、裝運日期 提示:海運提單必須是已裝船提單,即使信用證沒有規(guī)定,提單也有“已裝船”的表示。 提單要顯示裝船日期,且此日期不能遲于信用證規(guī)定的最遲裝運日。 ?、偬釂紊项A(yù)先印就“已裝船”文字或相同意思,這種提單通常被稱為“已裝船提單”,不必另行加注“已裝船”批注,提單的簽發(fā)日期就是裝船日期和裝運日期。 ?、谌绻釂屋d有“預(yù)期船只”或類似的關(guān)于船名的限定語,則需以已裝船批注明確發(fā)運日期以及實際船名。通常這種提單被稱為“收妥備運提單”。對于收妥備運提單,這時需在提單上加注“已裝船”的批注,并在旁邊顯示裝船日期,該裝船日期即為裝運日期,而提單的簽發(fā)日期不能視作裝船日期和裝運日期。 例:提單顯示如下是否合適: PORT OF LOADING:NANJING INTENDED OCEAN VESSEL:GLORIA V.123 PORT OF DISCHARGE:WELLINGTON ON BOARD:APRIL 30,2004 FREIGHT:FREIGHT COLLECT 裝船批注要注明船名:VESSEL:GLORIA V.123 DATED APRIL 3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