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8章 單據(jù)制作與改錯(三)
一、海運提單的內(nèi)容:
1. 托運人(Shipper)
—— 托運人即委托運輸?shù)娜耍谶M出口貿(mào)易中通常就是出口人。
本欄目填寫出口人的名稱和地址。
一般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合同的賣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2. 收貨人(Consignee)
—— 即提單的抬頭人,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記名抬頭——直接填寫收貨人名稱和地址。如“To ABC Co.”
◆不記名抬頭——填“To Bearer”。
◆指示抬頭——按L/C規(guī)定填寫,如“To order ”、“To order of ×××”。填寫“To order ”、“To order of Shipper”兩種情況都是托運人指示提單。如果填寫“To order of ×××”,則稱為記名指示提單,記名指示人可以是銀行,也可以是貿(mào)易商。
例1:來證規(guī)定“…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to ABC Bank…”.則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提單背面由托運人作記名背書:Deliver to ABC Bank
For DNO Co.
***
(托運人簽章)
例2:來證規(guī)定:“…made out to our order and endorsed in blank…”(y設開證行為ABC Bank)則收貨人欄填寫:To order of ABC Bank
提單背面由ABC銀行作空白背書,即ABC銀行簽章即可。
3. 通知人(Notify Party)
——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須注明被通知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信用證方式下,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如來證規(guī)定:“Full set of B/L…notify applicant”,應在本欄目中將開證申請人的全稱及地址填上。如信用證無規(guī)定時,正本提單可留空填,但隨船的副本提單須填列開證申請人的詳細名稱和地址。
注意:不可以直接在NOTIFY PARTY欄目中填寫為APPLICANT,否則貨物到達目的港后船公司無法通知。
4. 收貨地點(Place of Receipt)
——填寫實際接收貨物的地點。在一般海運提單中,沒有此欄,但在多式聯(lián)運提單中有此欄目。
5. 裝運港(Port of Loading)
—— 即啟運港,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根據(jù)《UCP600》規(guī)定,如果提單沒有表明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貨港為裝貨港,則需以已裝船批注表明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運港、發(fā)運日期以及實際船名。
6. 海運船名(Ocean Vessel)和航次(Voyage No.)
—— 填寫實際載貨船舶的名稱和本次航行的航次。例如:FengQing V.102。沒有航次的可以不填航次。
如果提單載有“預期船只”或類似的關于船名的限定語,則需以已裝船批明確發(fā)運日期以及實際船名。
7. 轉(zhuǎn)運港(port of transshipment)
發(fā)生轉(zhuǎn)運時,填寫轉(zhuǎn)運港口名稱,必要時加注所在國家名稱。
8. 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
—— 即目的港,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
² 除FOB價格條件外,卸貨港不能填寫籠統(tǒng)的名稱,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須列出具體的港口名稱。如國際上有重名港口的,還應加注國別名稱。
² 在轉(zhuǎn)船情況下可以在卸貨港名稱之后加注轉(zhuǎn)船港名稱,如:“Rotterdam W/T at HongKong”,或在貨名欄下方的空白處加注轉(zhuǎn)船的說明:如有印就的轉(zhuǎn)船港欄目,則直接填入轉(zhuǎn)船港名稱即可。
9. 交貨地點(Place of Delivery)
—— 填寫最終目的地名稱。如貨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話,該欄可以留白,也可以填寫目的港名稱。
10. 提單號碼(B/L No.)
——提單上必須注明承運人及其代理人規(guī)定的提單編號,以便核查,否則提單無效。
11. 簽發(fā)的提單份數(shù)(Nos.of Original Bs/L)
—— 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提貨。正本提單的份數(shù)應按信用證的要求,在本欄目內(nèi)用大寫(如TWO,THREE等)注明。每份正本提單的效力相同,憑其中一份提貨后,其余各份失效。根據(jù)信用證規(guī)定填寫,用英文大寫注明,如“Two”或“THREE”等。
1)信用證規(guī)定的每一種單據(jù)須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2)如果信用證要求提交單據(jù)的副本,提交正本或副本均可。
3)提單為唯一的正本提單,或如果以多份正本出具,提單中須表明全套正本的份數(shù)。
我們一般從貨代處會得到三正三副的提單,根據(jù)信用證的要求交給銀行。
例如:信用證條款如下:
FULL SET OF CLEAN “SHIPPED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WITH 2 NON-NEGOTIABLE COPIES
如果信用證要求全套的話,提單的份數(shù)欄目,一般填寫三。
上面的例子中,只需提供三正兩副給銀行就可以了。
12、標記與號碼,箱號碼與封號(marks &nos,Container /Seal No.)
1)提單上的標記、號碼應與信用證和其他單據(jù)中的嘜頭一致。若沒有嘜頭,用“N/M”,不能空白。
2)填寫集裝箱號碼。鉛封號是海關查驗貨物后作為封箱的鉛制關封號,應如實注明。
13. 箱數(shù)與件數(shù)(Numbers of Packages or Shipping units)
——◆ 按貨物實際裝運情況填寫外包裝的件數(shù),如“100 bales”“250 drums”, 在欄目下面的空白處或大寫欄內(nèi)加注大寫件數(shù),如,“SAY ON HUNDRD BALES ONLY.”
◆ 散裝貨可注明“In bulk”字樣,無需列明大寫件數(shù)。
◆ 如有多種貨物采用多種包裝,則應分別列明各種貨物的件數(shù)和包裝種類并加列合計總件數(shù)
例如:
100 cartons
50 bales
30 cases
180 Packages
SAY ONE HUNDRED AND EIGHTY PACKAGES ONLY.
14. 貨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 按信用證和發(fā)票貨名填寫,如發(fā)票名稱過多或過細,提單可打貨物的總稱,但不能和發(fā)票貨名相矛盾。
15. 毛重(Gross Weight)
—— 以公斤(Kg)為單位填寫裝運貨物的毛重,按公斤以下四舍五入處理。
16. 尺碼(Measurement)
—— 以立方米為(M3)單位填寫貨物的尺碼,立方米以下保留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
17. 總包裝件數(shù)(Total Packages)
—— 由大寫英文數(shù)字、包裝單位和“ONLY”組成,如“ONE HUNDRED CARTONS ONLY”。
18. 運費和費用(Freight and Charges)
—— 除非有特別規(guī)定,本欄只填列運費的付費情況,如“Freight Prepaid”或“Freight to Collect”,不填具體金額。
注意:在信用證中如有規(guī)定“FREIGHT TO BE PREPAID”時,提單上不能照打,而應該寫成“Freight Prepaid”
相關內(nèi)容:
編輯推薦:
進入中大網(wǎng)校單證員考試論壇與更多學員互動交流>>>>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