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開證申請書
一、指導內容
信用證結算是我國國際貿易結算中使用最多的一種結算方式,信用證是單證工作的核心。因此掌握并熟悉信用證的內容是學好單證的基礎。通過實訓,學生熟悉信用證業(yè)務的初步知識,掌握信用證開證申請書的繕制。
二、指導步驟及方法
標準跟單信用證申請書格式如下:
1.申請人(Applicant)
此處應填申請人的準確名稱和詳細地址,如街道、郵編等。
2.開證行(Issuing Bank)
為方便起見,開證行可將其名稱及地址預先印在此處。
3.申請書的日期(Date of Application)
此處指填寫標準跟單信用證申請書的日期。
4.到期日和交單地點(Expirx Date and Place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所有信用證均須規(guī)定一個到期日及一個付款、承兌的交單地點。
5.受益人(Beneficiar)受益人即指有權使用信用證之人,該受益人為收取信用證項下款項,須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和條件的單據(jù)。此處應填寫受益人的完整名稱和詳細地址。
6.航空郵寄開證(Issued by(air)Mail)
通常以時間和費用因素決定是否采用航空郵寄開證。
7.簡電通知(with BriefAdvice by Teletransmission)
簡電通知(預先通知)的作用是確保受益人在開證前預先獲知開證及信用證的主要內容,但有效的信用證將是隨后寄出的正式信用證文本。
8.電訊開證(Issued by Teletransmission)
電訊開證包括以電報、電傳、傳真及數(shù)據(jù)傳送網(wǎng)絡(如SWIFT)等方式傳送信用證。除非傳遞信息中另有規(guī)定,該電訊將視為完全有效的信用證文本(OperativeInstrument).
9.可轉讓信用證(transferable Credit)
只有明確注明可轉讓的信用證方可轉讓。
10.保兌(Confirmation of the Credit)
11.金頷(Amount)
信用證金額應分別以大小寫表示。貨幣名稱應使用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貨幣代號表示。
12.使用信用證的(被指定銀行)
除非信用證規(guī)定只能由開證行使用。
信用證可適用的方式
如前所述,按兌現(xiàn)方式的不同,信用證可分為四種:即期付款信用證、XX天后延期付款信用證、承兌后XX天付款信用證及議付信用證。
13.分批分期裝運
(1)分批裝運
(2)分期裝運
14.轉運
15.申請人投保
如保險事宜由申請人辦理,則申請人須在此注明。
16.運輸細節(jié)
17.貨物描述
18.貿易術語
19.規(guī)定之單據(jù)
UCP500第二十條提醒申請人,必須明確指明信用證項下憑以付款、承兌或議付的單據(jù)名稱,正本、副本份數(shù)。
20.交單期
除規(guī)定一個信用證有效期外,凡提交運輸單據(jù)的信用證,還須規(guī)定一個在裝運日后按信用證規(guī)定必須交單的特定期限。如未規(guī)定該期限,銀行將不予接受遲于裝運日后21天提交的單據(jù)。但,無論如何,提交單據(jù)不得遲于信用證的到期日。在規(guī)定交單期時,申請人應考慮受益人備單及向指定銀行提交單據(jù)所需的時間。
21.附加指示此處用來填寫需要時的附加指示
22.結算
(1)通常,在申請書中預先印就授權借記申請人賬戶的條文。
(2)如采用其他結算方式,則應在此處注明如何辦理結算。
(3)如申請人的賬號尚未填寫在申請人欄內,則應在此處將申請人賬號給出。
23.簽字
申請書應在此處由申請人簽字并加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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