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檢測考生在2013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備考中的復習效果,小編特編輯整理了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模擬試題:《經濟民商法》練習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2008年多項選擇第55題)
1.甲與乙簽訂一合同,雙方約定由甲提供毛糖油10噸,乙負責加工成精糖油,使其達到食用標準,加工費由甲提貨時付清。后甲在提貨時,經化驗發(fā)現(xiàn)乙所交付的精糖油未達到約定標準,立即提出異議,為此引起糾紛。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乙所簽合同為承包合同
B.甲有權要求乙返工
C.甲有權立即解除合同
D.甲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正確答案:BD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是承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62條的規(guī)定,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訂做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做、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2008年多項選擇第56題)
2.甲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乙購買一件汝窯筆洗,價值100萬元,約定酋付20萬元,余款分三期付清,分別為20萬元、30萬元、30萬元,價款全部付清前乙保留筆洗的所有權。甲取得筆洗后,付了首付和第一期余款,第二期余款遲遲未付。后甲以50萬元將該筆洗賣給瓷器收藏家丙,乙得知后引起糾紛。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乙有權解除與甲的買賣合同
B.乙有權請求甲承擔違約責任
C.乙有權請求丙返還筆洗,但應向丙支付50萬元
D.甲出賣筆洗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
2.正確答案:ABD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是買賣合同中的分期付款問題。我國《合同法》第167條,“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因此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A對,B也對。但是出賣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使其有效。但是,不應向丙支付50萬元。因為出賣人不是丙合同的相對人。因此C錯。因為甲在不具有所有權情況下處分了他人職務,屬于無權處分。D正確。
(2008年多項選擇第57題)
3.甲與乙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乙為甲承建新教學樓。經甲同意,乙將部分安裝工程分包給丙。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擔的安裝工程驗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驗收合格,甲拒絕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爭議。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乙、丙之間的分包合同有效
B.乙、丙應就安裝工程的瑕疵向甲承擔連帶責任
C.甲有權拒絕支付全部工程款
D.乙有權對該教學樓行使留置權
3.正確答案:ABD
真題解析: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所以AB正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0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fā)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以C不正確。依據《合同法》第286條的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2007年多項選擇第52題)
4.某公司為紀念2008年北京奧運會,特生產紀念手機2008部,每部售價2萬元。其廣告宣稱,限量發(fā)行,紀念手機上鑲有進口天然鉆石。后經查實,鉆石為人造鉆石,每粒售價僅為100元,手機成本約2000元。購買者因此有權主張( )。
A.該合同無效
B.解除該合同
C.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D.雙倍賠償
4.正確答案:AC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欺詐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第54條規(guī)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第9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本題中,某公司行為存在欺詐,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但該公司與購買者之間的買賣合同并不因此而當然無效,購買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請求變更合同或者撤銷合同,從而使該合同無效;但并不因此而享有法定解除權;或者購買者可以保持買賣合同的效力,而主張該公司承擔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或要求承擔雙倍賠償。
(2007年多項選擇第53題)
5.甲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與劉某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約定,房地產公司于2006年1月31日前交房,并于6個月內辦理房屋產權證書。劉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產公司與劉某簽訂合同后,又與王某簽訂買賣合同,并于2006年5月將該房鑰匙交給王某。王某已進行裝修并入住。下列關于該房屋買賣合同的表述疆確的有( )。
A.房地產公司的行為構成默示的預期違約
B.房地產公司與王某簽訂的合同無效
C.劉某有權立即行使合同解除權
D.劉某須于履行期屆滿后才可行使違約責任請求權
5.正確答案:AC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預期違約及其法律后果。根據《合同法》第9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08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作為買賣合同,房地產公司的履行期限為2006年7月31日之前辦理完過戶登記手續(xù),而其行為已經表明,該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不履行義務,故構成模式預期違約,劉某有權立即解除合同,而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屆滿之后再行為違約責任請求權。正確答案為AC。王某與房地產公司簽訂的在后合同,并不當然無效,故B項表述不正確。
(2007年多項選擇第54題)
6.甲將房屋出租給乙,乙未經甲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丙。在丙居住期間,因房屋年久失修,房檐脫落,將路人丁砸傷。下列關于該房屋租賃和損害賠償的表述正確的有( )。
A.甲有權解除與乙的房屋租賃合同
B.乙無權將房屋轉租給丙
C.丙應承擔丁的損害賠償責任
D.丁應請求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正確答案:ABD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第224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乙無權將房屋轉租給丙,而甲有權解除與乙之間的租賃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20條規(guī)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甲有維修房屋的義務,且甲作為房屋的所有人,要對房屋致第三人損害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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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