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省高考用全國卷解讀:應與錄取制度改革并行
2016年將有26個省份高考統(tǒng)一使用全國試卷,而高考地方性加分項目,到2018年將縮減到35個。
全國高中課程將全面修訂
發(fā)布會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王輝介紹了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情況。2014年9月,國務院發(fā)布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標志著我國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啟動。
王輝表示,目前除上海、浙江已發(fā)布方案外,包括北京在內的其余29省份均已形成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文件,各地方案基本成熟,相關備案工作也正抓緊推進。
為與新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相協(xié)調,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副司長申繼亮表示,我國將全面修訂高中課程,從課程方案的設置,到每一門課程的標準,接下來對每科的教材,都要全面修訂,加大高中課程的選擇性,滿足改革后高考“選考”的要求。
2018年地方性加分項減至35個
一直以來,高考加分一直備受關注,王輝表示,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實現(xiàn)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目標,“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今年已按要求全部調減到位,地方性加分項目從2014年的95個減少到2018年的35個”,減幅達63%。
去年12月,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等五部門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guī)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guī)定自今年1月1日起,將取消省級優(yōu) 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跡者、奧賽獲獎者、科技類競賽獲獎者、體育特長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地方性加分中的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 等項目也取消。
《意見》還要求,各省(區(qū)、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今年3月也曾表示,今年全國加分政策鼓勵類的全部取消,只保留一些扶持性政策,地方性加分減少63%。
據(jù)之前媒體報道,2014年以前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有124項,到2014年減少近三分之一。目前,遼寧等13個省份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項目。近年來,全國每年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約3萬名。
明年將有26省份使用全國卷
近兩年來,使用全國卷的省份數(shù)不斷增加。據(jù)王輝介紹,安徽、福建等8省份已申請2016年起使用全國卷,全國卷使用省份從2014年的15個增至2016年的26個,增加使用全國卷省份的任務基本完成。
根據(jù)2014年9月公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深化高考考試內容是改革的重要舉措。在今年3月份,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曾明確表示,要擴大高考統(tǒng)一命題試卷地區(qū)范圍,當時透露的增加范圍是,2015年增加3個,2016年再增加7個。
據(jù)之前媒體報道,自1987年教育部批準上海實行“3+1”高考改革方案并實施自主命題后,2002年北京市也獲得了語、數(shù)、外3科的單獨命題權。至此以后,省份陸續(xù)增加,到2011年,全國已有18個省份單獨命題,涉及考生占全國總數(shù)的65%。
■ 解讀
專家
全國卷推廣應與錄取制度改革并行
“全國卷推開并不是新出的政策”,昨日,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去年發(fā)布的高考改革意見中,就已明確要求要擴大全國卷適用范圍,意 在改變各個省份出卷質量參差不齊的情況,并規(guī)避可能出現(xiàn)的泄題漏題風險問題,“推廣全國卷有助于提高試卷質量,也得到了網(wǎng)友肯定?!?/p>
但熊丙奇認為,推廣全國卷并不意味著高考變得更加公平,因為在不改變現(xiàn)有錄取制度前提下,即使有更多省份使用全國卷,最終錄取時依然是本省學生在省內競爭,并非全國統(tǒng)一錄取,“依然是按計劃分省錄取”。
而在此前,也曾有過將高考試題命制權下放到各省份的政策,“也有人說是重大改革”,熊丙奇說,但最終考慮到各地考試安全、泄題漏題等考試風險問題,最終還是回到了如今的推廣全國卷。
但若要推進高考公平,同時還應推進的是錄取制度的改革,“建議對使用全國卷的省份,由重點大學統(tǒng)一錄取”,他建議,應向考生在任何地方都能報 考,由大學結合平時成績、高考成績、面試成績和中學評價進行統(tǒng)一錄取,打破行政疆域界限,不再按省內排名錄取學生,會更有利于促進高考改革和公平。
■ 落地
北京
2015年高考有13類人可享受加分
今年3月,北京市教委發(fā)布的高招工作方案中,針對高考加分項目、錄取方式等進行了改變,北京市高考改革方案或于近期公布。
在2015年北京高考中,針對加分項目進行了較大調整,僅13類人可享受加分,體育特長生、奧賽、思想品德優(yōu)秀事跡等全國性加分項目被取消,2015年1月1日前獲得相應稱號的可增加5分投檔。
市教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取消上述加分項目后,北京市將繼續(xù)通過4種方式鼓勵和體現(xiàn)學生興趣特長發(fā)展,分別為:創(chuàng)造條件,積極鼓勵每一個中學生 積極參加日常校園“陽光體育”、藝術、科技創(chuàng)新及社會實踐等活動;將考生的體育、藝術、學科等特長如實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 考;鼓勵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報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高校藝術團,或報考相關體育、藝術類專業(yè);將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作為自主招生試點高 校優(yōu)先給予初審通過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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