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16年“志行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語言大學繼續(xù)單獨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農村學生。
一、報名條件
1.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招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區(qū)、市)確定;
2.報考學生應理想信念堅定、身心健康、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
3.報考學生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符合2016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計劃
1.招生人數(shù)為25人。
2.招生專業(yè)及單科要求:
學部/學院 | 招生專業(yè) | 科類 | 計劃數(shù) | 單科要求 |
外國語學部 | 英語 | 文理兼收 | 文1理1 | 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30分;組織高考外語口試的省市,考生須參加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達到生源地劃定的合格標準以上 |
文科 | 1 | |||
德語 | 文科 | 1 | ||
西班牙語 | 文科 | 1 | ||
阿拉伯語 | 文理兼收 | 文1理1 | ||
文理兼收 | 文1理1 | |||
朝鮮語 | 文理兼收 | 文1理1 | ||
文科 | 1 | |||
文科 | 1 | |||
人文社會科學學部 | 漢語國際教育 | 文科 | 1 | 高考英語、語文兩科成績之和不低于240分 |
漢語言文學 | 文科 | 1 | ||
國際政治 | 文科 | 1 | ||
新聞學(國際傳播) | 文科 | 1 | ||
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 | 文科 | 1 | ||
信息科學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1 | 高考數(shù)學單科成績不低于120分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理科 | 1 | ||
數(shù)字媒體技術 | 理科 | 1 | ||
商學院 | 金融學 | 理科 | 1 | 高考英語、數(shù)學兩科成績之和不低于240分 |
會計學 | 理科 | 1 | ||
國際經(jīng)濟與貿易 | 理科 | 1 | ||
理科 | 1 |
三、報名辦法
1.2016年4月5日17:00至4月24日24:00,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冊填報,不需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2.網(wǎng)上報名材料包括:①個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課程成績和排名、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成績;③個人陳述;④社會實踐證明,獲獎或等級考試證書;⑤所在中學出具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或對考生綜合素質評定意見;⑥所在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提供的實名推薦材料;⑦其他能夠證明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材料。其中⑥、⑦兩項為可選材料,其他為必要材料。
3.考生報名信息應填寫完整、真實有效。上傳證明材料時,請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或照片,并確保頁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學或社會團體出具的材料須加蓋公章;專家個人提供的實名推薦材料須本人簽字;競賽或等級考試證書須使用帶有頒發(fā)機構蓋章的原件。
4.考生須下載打印《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按要求上傳到報名系統(tǒng)內,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提交報名。
5.我校報名平臺限報1所高校、1個專業(yè)志愿,自主招生與志行計劃不得同時報名。
四、優(yōu)惠政策
1.當年高考成績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shù)線且單科成績符合要求,經(jīng)學校審核錄取到認定專業(yè)。
2.對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shù)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3.江蘇省考生高考選測科目須達到B+B(含)以上。
五、評審及錄取
1.專家評審:我校成立審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學科專家對報名學生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專家隨機分組、報名材料一檔多評,防止暗箱操作。
2.資格認定:按照考生專業(yè)志愿、文理科類分開排隊,參考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會考)成績、綜合素質發(fā)展、專業(yè)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3.審核錄?。寒斈旮呖汲煽兎蟽?yōu)惠政策的入選資格考生,須按照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的規(guī)定填報高考志愿,由我校審核后錄取到認定專業(yè)。未按要求填報、高考成績未達標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視為放棄優(yōu)惠政策。
4.信息公開:5月30日前完成審核工作,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六、監(jiān)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監(jiān)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
2.加強信息公開,入選考生名單實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級信息公開,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各省級招生機構網(wǎng)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3.建立和完善監(jiān)督機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10-82303020。
七、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薦單位和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程序,認真負責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2.各項工作時間和具體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調整,請密切關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通知。
3.我校志行計劃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本簡章由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15號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3
電話:010-82303943
傳真:010-82303135
招辦網(wǎng)站:zsb.blcu.edu.cn
陽光高考: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北語本科招生官方咨詢QQ群:43154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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