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我市國稅系統(tǒng)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diào)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見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4年3月11日至3月12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闈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面試采用結(jié)構(gòu)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工作由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統(tǒng)一組織。面試地點為:中共廈門市思明區(qū)委員會黨校(廈門市思明區(qū)前埔東路20號)。詳細地點、路線圖、乘車方式等信息見附件三。
四、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從考錄專題網(wǎng)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載、打印)。
4.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交學生證;其他考生提交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交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從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下載、打印)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的委培生和定向生還須提交學校和培養(yǎng)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社會在職人員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鄉(xiāng)鎮(zhèn))或檔案托管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7.留學回國人員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8.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jīng)歷職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有關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規(guī)定,提交基層工作經(jīng)歷相關證明材料。
9.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職位的考生,提交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同時,提交所簽訂的基層服務合同或協(xié)議,以及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
10.報考職位條件中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以招考簡章公布內(nèi)容為準)。
(二)資格復審方式
1.郵寄材料
請考生將上述資格復審材料的復印件(1份),按照上述材料順序裝訂成冊,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不接受個人送達及快遞公司送遞)寄到:廈門市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并注明“2014年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材料”。郵寄地址:廈門市湖濱北路70號稅務大廈,郵編:361012,聯(lián)系電話:0592-5315029。未按時郵寄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忌蛱厥馇闆r,個別材料無法出具的,應在郵寄時提交情況說明,并在現(xiàn)場資格復審時提供所有材料??忌峤坏牟牧喜辉偻诉€,如無另行通知說明已經(jīng)收到。
2.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4年3月8日至3月10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場資格復審地點為:廈門市國家稅務局,地址:廈門市湖濱北路70號稅務大廈。詳細地點、路線圖、乘車方式等信息見附件四,具體招錄職位的復審時間安排見附件五。
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本人到場參加,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通過的,招錄機關制發(fā)《面試準考證》??忌鷧⒓用嬖嚂r,憑《面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五、確定綜合成績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生名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生名次。
2.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六、其他
(一)面試成績公布
每個考生面試結(jié)束后,招錄機關當場告知面試成績。同時,招錄機關在面試后的第二天通過網(wǎng)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wǎng)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二)面試資格確認
入圍面試的考生,須在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發(fā)送電子郵件至xmgs5315029@126.com郵箱,與我局取得聯(lián)系, 確認是否參加面試。
郵件標題格式為:“考生姓名+參加廈門國稅xxxxxxxx(職位代碼)職位面試+準考證號”,郵件正文內(nèi)容為:考生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單位、報考職位代碼、是否參加面試以及能夠直接聯(lián)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機、固定電話、電子郵箱等通訊方式。
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須在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我局提交本人簽名確認的放棄面試資格書面聲明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聲明格式見附件六。
無故逾期未與我局取得聯(lián)系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三)廈門市國家稅務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592-5315029(含傳真)
電子郵箱:xmgs5315029@126.com
(四)注意事項
為便于聯(lián)絡,請廣大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同時,請考生根據(jù)面試及資格復審的地點與時間要求合理安排出行,以免影響考試。
附件一: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
附件二: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
附件三:中共廈門市思明區(qū)委員會黨校詳細地點、路線圖、乘車方式
附件四:廈門市國家稅務局詳細地點、路線圖、乘車方式
附件五:廈門市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與職位安排
附件六: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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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