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huán)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環(huán)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一)自然環(huán)境與社會環(huán)境調查?
1、熟悉自然環(huán)境(地理位置、地質、氣候與氣象等)現狀調查的基本內容與技術要求1、地理位置建設項目所處的經、緯度,行政區(qū)位置和交通位置,要說明項目所在地與主要城市、車站、碼頭、港口、機場等的距離和交通條件,并附地理位置圖。
2、地質一般情況,只需根據現有資料,選擇下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概要說明當地的地質狀況,即:當地地層概況,地殼構造的基本形式(巖層、斷層及斷裂等等)以及與其相應的地貌表現,物理與化學風化情況,當地已探明或已開采的礦產資源情況。
若建設項目規(guī)模較小且與地質條件無關時,地質現狀可不敘述。
評價礦山以及其它與地質條件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的環(huán)境影響時,對與建設項目有直接關系的地質構造,如斷層、斷裂、坍塌、地面沉陷等,要進行較為詳細的敘述,一些特別有危害的地質現象,如地震,也應加以說明,必要時,應附圖輔助說明,若沒有現成的地質資料,應做一定的現場調查。
3、地形地貌一般情況,只需根據現有資料,簡要說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內容:建設項目所在地區(qū)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即高低起伏狀況),周圍的地貌類型(山地、平原、溝谷、丘陵、海岸等等)以及巖溶地貌、冰川地貌、風成地貌等地貌的情況。崩塌、滑坡、泥石流、凍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現象,若不直接或間接危脅到建設項目時,可概要說明其發(fā)展情況。
若無可查資料,需做一些簡單的現場調查。
當地形地貌與建設項目密切相關時,除應比較詳細地敘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內容外,還應附建設項目周圍地區(qū)的地形圖,特別應詳細說明可能直接對建設項目有危害或將被項目建設誘發(fā)的地貌現象的現狀及發(fā)展趨勢,必要時還應進行一定的現場調查。
4、氣候與氣象建設項目所在地區(qū)的主要氣候特征,年平均風速和主導風向,年平均氣溫,極端氣溫與月平均氣溫(最冷月和最熱月),年平均相對濕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數,降水量極值,日照,主要的天氣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臺、颶風)等。
如需進行建設項目的大氣環(huán)境影響評價,除應詳細敘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內容外,還需根據hj/t2.2中的規(guī)定,增加有關內容。
5、地面水環(huán)境如果建設項目不進行地面水環(huán)境的單項影響評價時,應根據現有資料選擇下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慨要說明地面水狀況,即:地面水資源的分布及利用情況,地面水各部分(河,湖[庫1)之間及其與海灣、地下水的聯系,地面水的水文特征及水質現狀,以及地面水的污染來源。
如果建設項目建在海邊又無需進行海灣的單項影響評價時,應根據現有資料選擇性敘述部分或全部內容慨要說明海灣環(huán)境狀況,即:海洋資源及利用情況,海灣的地理概況,海灣與當地地面水及地下水之間的聯系,海灣的水文特征及水質現狀,污染來源等。
如需進行建設項目的地面水(包括海灣)環(huán)境影響評價,除應詳細敘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外,還需根據hj/t2.3中的規(guī)定,增加有關內容。
6、地下水環(huán)境當建設項目不進行與地下水直接有關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時,只需根據現有資料,全部或部分地簡述下列內容:當地下水的開采利用情況,地下水埋深,地下水與地面的聯系以及水質狀況與污染來源。若需進行地下水環(huán)境影響評價,除要比較詳細地敘述上述內容外,還應根據需要,選擇以下內容進一步調查:水質的物理、化學特性,污染源情況,水的儲量與運動狀態(tài),水質的演變與趨勢,水源地及其保護區(qū)的劃分,水文地質方面的蓄水層特性,承壓水狀況等。當資料不全時,應進行現場采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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