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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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目標
掌握我國勞動爭議處理的程序和原則,勞動爭議調解的特點,勞動爭議仲裁的原則,勞動爭議的分類以及勞動爭議的分析處理方法。
知識要求
一、勞動爭議處理概述
(一)勞動爭議的概念
勞動爭議亦稱勞動糾紛,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的認定與實現(xiàn)所發(fā)生的糾紛。
1.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是特定的
2.勞動爭議的內容是特定的
3.勞動爭議有特定的表現(xiàn)形式
(二)勞動爭議的分類
1.按照勞動爭議的主體劃分
(1)個別爭議
(2)集體爭議
(3)團體爭議
2.按照勞動爭議的性質劃分
(1)權利爭議,又稱既定權利爭議
(2)利益爭議
3.按照勞動爭議的標的劃分
(1)勞動合同爭議,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
(2)關于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而發(fā)生的爭議。
(3)關于勞動報酬、培訓、獎懲等因適用條件的不同理解與實施而生的爭議。
(一)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
1.勞動爭議的內容只能是以勞動權利義務為標的。
2.市場經濟的物質利益原則的作用,使得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的基礎,又有利益的差別和沖突。
二 動爭議處理的原則
1.著重調解及時處理的原則
2.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處理的原則
3.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
三 企業(yè)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的調解
(一)調解的特點
1.群眾性。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企業(yè)內依法成立的處理勞動爭議的群眾性組織,這體現(xiàn)在其人員組成和工作原則上。調解活動強調群眾的直接參與。
2.自治性。調解是企業(yè)內的勞動者對本單位運行的勞動關系進行自我管理、自我調節(jié)、自我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
3.非強制性。調解程序完全體現(xiàn)自愿的特點,即申請調解自愿,不能強制,調解協(xié)議的履行信賴于當事人的自愿及其輿論的約束。
(二)調解委員會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時的調解的區(qū)別。
4.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地位不同;
5.主持調解的主體不同;
6.調解案件的范圍不同;
7.調解的效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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