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一級結構工程師課程,全面的了解結構工程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附錄E 膠粘能力檢驗標準
E.1 方法概要
E.1.1 膠的膠粘能力,可根據(jù)木材膠縫順紋抗剪強度試驗結果進行判定。對于承重結構用膠,其膠縫抗剪強度不應低于表 E.1.1規(guī)定的數(shù)值。
試件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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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縫順紋抗剪強度值(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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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松等軟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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櫟木或水曲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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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態(tài) 濕 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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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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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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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 材料要求
E.2.1 膠合用的木材,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3章的要求。
E.2.2 膠液的工作活性,在20±2℃室溫下測定時,不應少于2h。
E.2.3 膠合時木材的含水率,不應大于15%。
E.3 試件制備
E.3.1 試條由兩塊25mm×60mm×320mm的木板組成(圖 E.3.1a)。木紋應與木板長度方向平行,年輪與膠合面成40°~90°角。不得采用有樹脂溢出的木材。
試條膠合前應經(jīng)刨光,膠合面應密合,邊角應完整。膠合面應在刨光后2h內(nèi)涂膠。涂膠前,應清除膠合面的木屑和污垢。涂膠后應放置15mm再疊合加壓,壓力可取0.4~0.6N/mm2。在膠合過程中,室溫宜為20~25℃。
試條在加壓狀態(tài)下放置24h,卸壓后再養(yǎng)護24h,方可加工試件。
E.3.2 試件加工
將試件各截成四塊,制成四個剪切試件。
試件刨光后應采用鋼角尺檢查,兩端必須與側面垂直,端面必須平整。試件受剪面尺寸的允許偏差為±0.5mm。
E.4 試驗裝置與設備
試件應置于專門的剪切裝置中,在小噸位(一般為40kN)的木材試驗機上進行試驗。試驗機測力盤的讀數(shù)精度,應達到估計破壞荷載的1%或以下。
考試用書:2012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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