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登記管理
一、登記管轄
我國的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司登記實行國家、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市(縣)三級管轄制度。
二、登記事項
登記事項中應注意以下重要內容: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故ABD選項正確。
(3)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
注冊資本是指公司成立時注冊登記的資本總額。但是,注冊資本不等于實收資本。實收資本是指股東已經向公司繳納的資本。
(4)公司登記的類型
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中載明。
三、設立登記
(一)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在保留期內,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二)公司設立的申請與登記
1.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申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
2.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申請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于創(chuàng)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
四、變更登記
公司(包括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五、注銷登記
公司解散應當申請注銷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公司終止。其中公司應當清算的,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