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備考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小編特搜集整理了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育學》重要知識點,以供大家訓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
1.課程的一般概念
“課程”是指課業(yè)及其進程。廣義的課程是指學生在校期問所學內容的總和及進程安排。狹義的課程特指某一門學科。一般指各級各類學校為了實現培養(yǎng)目標而規(guī)定的學習科目及其進程的總和。在我國,課程具體表現為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學科課程標準)和教科書。
2.制約課程的主要因素
社會、知識和兒童是制約學校課程的三大因素。具體的制約因素有:
(1)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發(fā)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2)一定時代人類文化及科學技術發(fā)展的水平
(3)學生的年齡特征,知識、能力基礎及其可接受性
(4)課程理論
3.課程類型
課程類型是指課程的組織方式或設計課程的種類。根據任務,可以把課程分為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根據課程的制定者,可以把課程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根據課程的組織方式,課程可分為科目本位課程、相關課程、融合課程、廣域課程、核心課程、經驗本位課程。
4.課程設計的概念
課程設計是指課程結構的編制,既包括課程體系結構整體的編制,也包括具體課程的編制。前者主要解決依據培養(yǎng)目標設置哪些課程和如何設置這些課程的問題,涉及到基本的理論要求和不同形式的優(yōu)化組合;后者主要解決課程標準問題,這實際上即指課程計劃(或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5.課程計劃
(1)課程計劃的概念
課程計劃是課程設置的整體規(guī)劃,它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guī)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學科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并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
課程計劃是根據教育目的和各級各類學校的培養(yǎng)目標制定的。
(2)課程計劃的內容
①教學科目的設置②學科順序③課時分配④學年編制與學周安排
(3)課程計劃編制的原則
一是保證實現教育目的與任務,體現課程結構的完整性。
二是依據科學的課程理論,處理好課程系統(tǒng)內部范疇的幾個基本關系,體現基礎性和多樣性。
三是以教學為主,全面安排;精簡課程,加強基礎和有利于發(fā)展學生特長;知識體系相對完整,保證學科間的合理關系;注重統(tǒng)一性與靈活性、穩(wěn)定與變革相結合。
(4)課程計劃對學校和教師的指導意義
課程計劃體現了國家對學校教育的統(tǒng)一要求,是學校組織教學工作、確定工作步調的依據,是指導教師進行教學和其他活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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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