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報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f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評價暫行規(guī)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6〕71號)文件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荚噲竺捎镁W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4月10日;現場審核時間:2017年4月11日—13日;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22日—4月16日。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examfront)。以前年度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不變的,無需現場審核,系統(tǒng)自動資格審核通過。以前年度在外省(區(qū)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變更的考生和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需進行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攜帶持報名表(單位意見處加蓋本人工作單位公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工作證明等相關材料到興安盟人事考試中心(地址:盟黨政辦公樓一樓東北角)辦理資格審核手續(xù)。
二、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yè)水平證書。
三、考試時間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
2017年6月18日
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
下午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二)社會工作師
2017年6月17日
下午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
2017年6月18日
上午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
下午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四、應試人員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紙鰝溆胁莞寮埞嚾藛T使用,考后收回。
(二)應試人員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要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guī),均以2016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五、考區(qū)設置
2017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全區(qū)只在呼和浩特市設區(qū)直考區(qū)。
六、考試費用
根據原自治區(qū)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等收費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的規(guī)定,每人收取報名費20元,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七、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lián)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城區(qū)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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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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