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2023年3月14日至23日,根據《關于2023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江蘇省2023年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2023年3月14日9:00至23日16:00,繳費時間2023年3月15日至27日,南京、省直考區(qū)本年度在提供紙筆作答考試模式基礎上,同時在部分考點試行電子化作答考試模式(簡稱機考,下同),考生可在選擇“報名點”時自愿選擇其中一種模式參加考試,報名系統(tǒng)不支持混合模式報考。
請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xù)更新)》(網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確有關學歷、專業(yè)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xù)報名。
(一)報名網址。網上報名日期為2023年3月14日9:00至23日16:00,報名網站網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注意事項,仔細對照報考資格條件,簽訂網上《報考承諾書》(附件1)后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二)考前抽查。各考區(qū)對照報考條件從當年報考人員中隨機抽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tǒng)查看抽查結果。
(三)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3年3月15日至27日,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四)準考證打印。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
(一)考前抽查??荚嚈C構在報名期間將對報考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未被抽查的報考人員仍可進行繳費操作。
(二)考后審查
1.審查對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
2.審查時間。我省將于9月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 網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發(fā)布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號碼的手機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三)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guī)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四)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yè)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fā)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審查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對考后資格審查結果存在異議,可自接到查看審查結果短信通知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qū)市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3)。
(六)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考務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附件,閱讀完畢后簽署《報考承諾書》報考須知
一、本考試報名資格審查施行告知承諾制??荚噲竺僮黜氂蓤罂既藛T本人完成,報名時須如實填報本人相關信息,承諾填報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字確認本人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二、簽署《報考承諾書》的報考人員,原則上不再提交證明材料。考試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通過共享信息數據比對方式對報考人員考試報名信息進行抽查和審查,并在考試結束后將符合發(fā)證資格人員信息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在抽查、審查、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可以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實施聯合懲戒的失信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微信號、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相關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fā)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以郵件回執(zhí)、到達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統(tǒng)的日期為送達日期。個人聯系方式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向報名地考試機構提交變更申請。
四、報考人員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報考人員不按照考試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時限和方式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作放棄審查資格??荚囍鞴懿块T或者考試機構查實報考人員違反承諾,在考試報名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行為,將依法依規(guī)做出處理。
五、本考試報名條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考試報名操作流程見附件。針對報名條件的不明事項,可向報名地考試公告中公布的咨詢單位進行咨詢。
附件:考試報名條件等相關規(guī)定
1.1《關于2023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鏈接至指定文件,新建窗口)
1.2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節(jié)選)(鏈接至指定文件,新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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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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