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2023年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什么時候開始?
海南2022年注冊計量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2年4月23日至29日;資格審核采用在線核查和現(xiàn)場核查兩種方式;網上繳費時間為4月23日至29日期間;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3日-10日。
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2年4月23日至29日。
(二)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
1.網上報名
(1)首次報名的考生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網上用戶注冊,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學歷學位信息(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條)。上傳照片必須是近期彩色標準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考生在上傳照片時,為保證格式正確,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處理審核工具,按照該工具使用說明對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進行處理。
(2)非首次報名的考生須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補充完善學歷學位等信息。
(3)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注冊時,系統(tǒng)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shù)據(jù)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xié)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4)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可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諾,如不接受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可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接受告知承諾制的考生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承諾內容包括:確認已經知曉規(guī)定的證明義務、證明內容和報考條件等告知事項,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和要求,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lián)系方式)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報名條件,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須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且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5)如遇到信息填報錯誤且已進行確認操作或忘記用戶名和密碼等情況,可通過現(xiàn)場辦理和網上辦理兩種方式進行修改。報考信息填寫錯誤需要修改的考生,須于報名期間辦理。
現(xiàn)場辦理地址:海南省??谑忻捞m區(qū)和邦路3號 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二樓東大廳專技考試窗口。
網上辦理:考生登錄“海南政務服務網”(https://wssp.hainan.gov.cn/),用個人真實身份信息注冊賬號后,在首頁搜索“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更正”,按提示進行辦理。
咨詢電話:0898-65375001
2.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采用在線核查和現(xiàn)場核查兩種方式。
(1)在線核查??忌W上報名后,中國人事考試網將自動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即可按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繳費報名,不再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核報名確認。
(2)現(xiàn)場人工審核(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現(xiàn)場人工審核):
①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②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③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④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
⑤撤回承諾申請的;
⑥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需要到現(xiàn)場人工審核報名資格的考生須于4月23日至29日期間將考試報名表1份,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及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有關材料送至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計量處進行資格審查并進行報名確認(地址:??谑泻8?9號省政府大樓1007室,電話:65378302)。
3.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完成報名確認后,考生請在4月23日至29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考試收費標準網上繳納考試費??忌窗雌诶U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荚囀召M標準依據(jù)《海南省物價局、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5〕265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收費標準60元/人·科??忌y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繳費已完成,報名成功。
(2)如出現(xiàn)確認繳費后未能顯示成功結果的情況,只要確認銀行扣款后即可報名成功,支付狀態(tài)不影響報名結果。系統(tǒng)會不定期進行對賬,屆時報名狀態(tài)會正常顯示。
(3)需要開具電子發(fā)票的考生,在報名時間截止后2個星期內辦理。第一步:填寫《電子發(fā)票代開申請表》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詳見附件3);第二步:微信添加“電子票夾”小程序,實名認證后可自行下載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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