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第一次對遺失、破損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更換補發(fā)的通知
中估協(xié)發(fā)〔2018〕11號
各土地登記代理人:
為方便廣大土地登記代理人開展業(yè)務,現開展2018年第一次對遺失、破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更換補發(fā)工作。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更換補發(fā):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破損;
(二)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遺失。
二、本次更換補發(fā)工作受理時間為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以交寄時間為準。
三、申請更換補發(fā),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紙質版材料
1.《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更換補發(fā)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具體詳見附件),一式兩份;
2.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
3.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破損的,除1與2外,須另行提交原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
4.土地登記代理人資格證書遺失的,除1與2外,須另行提交刊登“遺失聲明”的公開發(fā)行的刊物或報紙原件兩份,聲明內容應反映持證人姓名、證書名稱和證書編號等。
(二)電子版材料
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2寸電子版證件照,需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四、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更換補發(fā)申請:
(一)不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可的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的;
(二)未在受理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的;
(三)《申請表》填寫錯誤、不實或缺失的;
(四)其他申請材料不實或缺失的。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可手工填寫或電腦打印,填寫內容應真實有效,并與其他申請材料內容一致。手工填寫內容須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整潔,不得涂改,全部內容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二)電子版證件照應為正規(guī)白底證件照,不得使用修圖軟件修改,不得使用非正規(guī)拍攝、變形或非白底證件照。
(三)紙質版材料須寄至我協(xié)會(聯(lián)系方式見下文);電子版材料須同步發(fā)送至wjian@creva.sina.net,并在郵件中明確申請人姓名與身份證號碼后四位。
(四)我協(xié)會對申請人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合規(guī)性檢查。
(五)證書制作完成后,默認以郵政速遞按《申請表》中相關信息寄回;申請人可另自行選擇使用順豐快遞到付形式寄回。寄送過程中因拒收或信息不全等情況導致無法獲取證書的,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六)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冠英園西區(qū)37號
郵 編:100035
聯(lián)系人:王 健 黃艷梅
電 話:010-66562203/62164081
傳 真:010-66562202
電 郵:wjian@creva.sina.net
更多關注: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