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7日,2015年湖北荊州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公布,請參加2015年荊州經濟師考試的考生及時做好報名工作,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2015年湖北荊州經濟師考試時間安排:
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1日9:00~7月16日16:00
經濟師審核時間:7月1日9:00~7月17日16:00(雙休日除外)
經濟師繳費時間:2015年7月1日9:00~7月19日16:00
經濟師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30日9:00~11月7日14:00
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jù)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人職發(fā)[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5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126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及專業(yè)設置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yè),各專業(yè)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和科目代碼見(附件)。
二、荊州經濟師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按照國人廳發(fā)[2004]45號文件規(guī)定,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飘厴I(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專業(yè)工作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精神,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2015年度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鏈接地址為: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或http://www.hbsrsksy.cn(湖北人事考試網)。
擬報考人員應先到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報考人員在上傳注冊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件自行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具體要求見軟件說明),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注冊并登陸“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上傳預先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審核處理后生成的報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記照),根據(jù)屬地原則選擇省直或相應市州報名點,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特別注意事項:
網報檔案庫。網報檔案庫是掛在統(tǒng)一網報系統(tǒng)的檔案庫,用來檢查報考人員是否為老考生。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處理。
新老考生界定。網報檔案庫只掛接上一年度的檔案信息。凡曾參加過2014年度經濟專業(yè)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被視為“老考生”,其它報考人員均被視為“新考生”,須重新審核報考條件。
(一)新考生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4年度經濟資格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原件,根據(jù)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地點現(xiàn)場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特別提醒
凡選擇“荊州市”報名點的人員(含各縣市區(qū))。符合報名條件的新考生(除曾參加過2014年度經濟資格考試之外的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經有檔案管理權限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學位證、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等)原件,持《報名表》先到荊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地址:荊州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qū)太岳東路8號,人社局1號樓二樓,聯(lián)系電話8278488)進行資格審查(蓋章);然后,到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交《報名表》(章印必須齊全),辦理現(xiàn)場網上審核確認手續(xù),最后,再由本人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在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確認。荊州市人事考試院服務大廳地址:荊州市人社局2號樓一樓服務大廳(市公安局北面,沙市區(qū)太岳東路8號)聯(lián)系電話8259263、8278477、8278478)。
(二)老考生
曾參加過2014年度經濟資格考試的老考生,憑姓名和身份證號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但考生應打印《報名表》留存,并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對“異地考生”須按新考生重新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方可繳費(注:經濟資格考試武漢市單獨對國家設置考區(qū),因此原在武漢市報考的人員,如選擇湖北省報名,將被視為“異地考生”)。
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三)關于報名信息修改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3、繳費成功后需要進行修改的,到當?shù)厝耸驴荚嚈C構辦理。
4、報考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報考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tǒng)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報考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tǒng),向綁定手機發(fā)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報考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7月1日9:00~7月16日16:00。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5年7月1日9:00~7月17日16:00(雙休日除外)。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5年7月1日9:00~7月19日16: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5年10月30日9:00~11月7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試時間
2015年11月7日
上午:9:00—11:30 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本次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應嚴格按照《關于規(guī)范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認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關工作。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在考前培訓監(jiān)考人員時,要求監(jiān)考人員做到開考前提示應試人員按試卷封二“應考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告知應試人員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影響考試成績,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監(jiān)考人員還應在應試人員交卷前對試卷代碼的填涂進行一次專項檢查。
六、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報考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荚囆畔⒉捎肎PTMIS系統(tǒng)進行管理。為了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名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qū)”信息項,防止考生誤填誤報。
七、考區(qū)設置
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按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由省人事考試院統(tǒng)一安排考區(qū)。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jù)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
九、經濟師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一)2015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lián)網公開發(fā)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fā)布方式有兩種:
1、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
2、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fā)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二)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是部出版集團和部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服務網站,也是2015年度經濟考試用書網上銷售唯一指定網站。
各地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荚嚢踩樌麑嵤?。
附件: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和科目代碼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001. 經 濟 | 04. 初 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農業(yè)經濟) | |||
03.商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商業(yè)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3. 中 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農業(yè)經濟) | |||
03.商業(yè)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商業(yè)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yè)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5年荊州經濟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荊州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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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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