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2016年注冊計量師考試時間:6月18、19日,報名時間:2016年3月29日-4月10日,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4月11日-12日 ,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4月13日-18日。
關于北京地區(qū)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fā)〔2016〕1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關于貫徹執(zhí)行<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fā)〔2006〕8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qū)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在北京地區(qū)工作,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據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和《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時間的總和,其中,符合報名條件(二)中第1條的報考人員,其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的時間。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須提交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6年 | 9:00-11:30 | 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一級) |
14:00-16:30 | 測量數據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一級) | |
2016年 | 9:00-12:00 |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一級) |
《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或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fā),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載。
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 “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qū)成功報考過2015年度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臺灣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須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18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tǒng)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xù),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新考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6年3月29日-4月10日 | 網上填報 | 登錄網報平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打印報名表承諾簽名并審核蓋章 | 1.使用A4紙打印《2016年一級注冊計量師報名表》或《2016年二級注冊計量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 |
2016年4月11日-12日 | 現場資格 | 持相關材料到下列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
2016年4月13日-18日 | 網上繳費 | 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重新登錄網報平臺,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F場資格審核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網上繳費且報名無效。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證明均為原件。
(三)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須于2016年4月18日前再次登陸報名系統(tǒng),確認本人報考信息、級別和科目準確無誤,并且繳費狀態(tài)為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xù)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6月14日至17日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fā)票的考生,請于2016年6月20日至9月20日期間(節(jié)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qū)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等17項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5〕2513號)規(guī)定,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每人每科68元。
(二)考試將采用“大規(guī)??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jiān)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詢證書發(fā)放事宜。
(四)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聯系。
(五)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六)紀檢監(jiān)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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