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招標師、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和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補審的公告
一、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4年度執(zhí)業(yè)藥師、勘察設計工程師、注冊城市規(guī)劃師、招標師、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并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參加2014年度一級建造師(含相應專業(yè))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合格標準調整后成績合格人員(詳細名單見湖南省人事考試網相關公告)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審查時間:2015年3月30日—4月10日(工作時間);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審查地點: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院(原勞動局)101辦公室。
三、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一)《資格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用A4紙正反面打印,經本人簽名,所在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學歷證書原件,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3.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yè)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yè)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湖南省教育廳教科院出具紙質認證報告;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證書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三)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應資格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
四、其它事項
(一)滾動考試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當年年底(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逾期仍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視同放棄資格復審,不再另行安排資格補審,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試人員請關注“株洲人事考試網www.zzrsks.gov.cn”證書發(fā)放公告。株洲地區(qū)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以株洲人事考試網“證書發(fā)放”欄目公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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