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通知】關于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6〕174號)、審計署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7〕1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計廳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會同審計局業(yè)務部門共同負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計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計廳負責終審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qū)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0月22日(周日)。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2.5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審計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tǒng)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審計考試專區(qū)”(http://www.icnao.cn/auditexam),我市具體報名通知請登錄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進行查看。
考試實施期間將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和行業(yè)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充分發(fā)揮人事考試協調機制優(yōu)勢,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有組織的考試違紀舞弊行為。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發(fā)現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并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按《徐州市企業(yè)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實施辦法(試行)》(徐政辦發(fā)〔2015〕170號)納入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數據庫,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二)考生報名流程:網上注冊、照片上傳、網上報名(信息填寫、確認、打印報名表)、現場資格初審、交報名表、網上繳費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5月23日9:00-6月7日16:00(報名截止后,系統(tǒng)自動關閉,無法補報名,也無現場報名,請務必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報名)。
資格初審時間:6月8日-9日(9:00-11:30,14:00-17:00)。
資格初審地點: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B區(qū)一樓大廳〔食品城南,市內乘公交車到淮海文博園(食品城)站下〕由市職稱辦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對逾期未來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繳費時間:6月9日9:00-6月12日16:00(繳費截止后,系統(tǒng)自動關閉,無法再繳費,也無現場繳費,請務必在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網上支付)。
現場資格初審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必須需激光打印機黑白打印,禁止針式打印機打印,本人必須簽名,“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批意見”欄必須填寫 “該同志從事 審計 專業(yè)工作已滿 XX 年”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或人事(干部)部門章,修改報名信息的,必須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否則無法通過現場資格初審,后果自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往年參加過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注冊,填寫報考信息,現場資格初審時持往年準考證可直接辦理同級別考試的報考手續(xù),無需再提供其他備審材料(報名表除外)。
現場資格初審前報考人員必須將材料裝訂整齊后(報名表必須在第一頁)交至現場審核人處。
(三)凡使用假學歷、假資格證書的報名者在資格審核過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證書將予以沒收,個人報名信息將錄入全省假證庫,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且支付的報名費用不再退回。
(四)審核人員應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員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資格初審工作后,請及時將本地區(qū)所有報考人員的信息和報名匯總名冊、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的報名表以及有關材料按報考級別分類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審計廳于6月底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請考生在此期間關注徐州人事考試網(www.xzrsks.com)上發(fā)布的相關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訊暢通,如需核補材料的考生請在公告信息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逾期將按自動放棄處理。終審結果發(fā)布時間如有變動,以省廳公布時間為準。
(五)9月29日-10月20日,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審計考試專區(qū)”(http://www.icnao.cn/auditexa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對報考資格條件、專業(yè)、學歷、年限、工作單位等存有疑問的考生可聯系資格初審咨詢電話(市職稱辦)(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0516)85798231、85798098。
(七)照片上傳、網上支付、報名信息填寫等問題咨詢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0516)80800320、85608529。
六、有關政策規(guī)定
(一)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的規(guī)定實行。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原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fā)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三)考務組織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64號)所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七、考試大綱
(一)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審計考試專區(qū)”(http://www.icnao.cn/auditexam)免費下載。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和《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學習參考書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研究》、《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技術方法》?!陡呒墝徲嫀熧Y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高級應考人員學習參考)。以上參考用書由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出版,可在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http://www.icnao.cn/cmepub/ts/?page_index=1&page_type=1&defaultsort=pressdate)直接征訂購買。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和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知》(蘇價費〔2013〕332號)精神, 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收費60元;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8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二)需要報銷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 (節(jié)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準考證與身份證(代領者須持代領者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與準考證)到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內乘公交車到淮海文博園(食品城)站下〕領取。請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領取,逾期不補(考試時不需要出具票據)。
九、其他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rsks.jshrss.gov.cn)“服務指南”查詢聯系方式。
附件:1.2017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
5月23—6月7日 | 組織網上報名,網址:中國審計數字在線網的“審計考試專區(qū)”(http://www.icnao.cn/auditexam) | ||
6月8日-9日 | 現場資格初審 | ||
6月12日前 |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 | ||
6月底前 | 完成報名資格終審 向國家審計署考試中心報送試卷預訂單 | ||
9月29-10月20日 | 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 10月22日 | 上午 | 09∶00 - 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初、中級) |
09∶00 - 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高級) | |||
下午 | 14∶00 - 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 ||
14∶00 - 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高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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