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云南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5日—5月6日,現(xiàn)場確認審核時間2013年4月16日—5月7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0日前。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州、市財政局:
根據(jù)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要求,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以及中級資格紙筆考試定于2013年10月舉行。現(xiàn)將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昆明、玉溪、楚雄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其余13個州、市仍實行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
二、 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印發(fā)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實行網上交費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的考生,對自行填寫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在取得合格成績后再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其余13個州、市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工作時,應按照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特別是會計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規(guī)定年限,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曲靖、玉溪、大理實行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其余13個州、市仍實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全省中級資格考試仍實行紙筆考試。
四、 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f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3年度考試。
五、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3年3月31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區(qū)2013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3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二)全省報名時間定于2013年4月15日—5月6日,現(xiàn)場確認時間定于2013年4月16日—5月7日,網上交費截止時間定于2013年5月7日。報名的網址為“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實行網上交費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的考生請選擇“云南(后審)”區(qū)劃,其余13個州、市的考生請選擇“云南(前審)”區(qū)劃。
(三)報名費根據(jù)《云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0〕82號)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2013年8月7日前,各地根據(jù)報名信息和編場情況,向省會計考辦傳真上報《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三),并嚴格按要求逐項填寫并加蓋公章。
(五)2013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聯(lián)系考點,與考點簽訂協(xié)議等工作。
(六)2013年9月1日前,初級資格無紙化試點地區(qū)完成相關培訓工作,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同時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10月10日前,各地會計管理機構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七)2013年9月8日前,曲靖、玉溪、大理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fā)工作;10月20日前,各地完成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紙筆考試準考證核發(fā)工作。
(八)2013年10月20日前,召開全省考務工作會議。
(九)2013年10月24日前,各地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xié)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十)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紙筆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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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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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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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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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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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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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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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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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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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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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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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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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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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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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開展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的地區(qū),應在本通知統(tǒng)一安排的考試時間和批次內,確定所用考試批次。財政部根據(jù)各地確定的考試時間和批次,統(tǒng)一通過網絡在每一批次考試前的規(guī)定時間內發(fā)放試題,各地接收并組織考試;每場考試結束后,各地應及時上傳數(shù)據(jù)。
初級資格紙筆考試及中級資格紙筆考試仍沿用現(xiàn)行組織方式。
(十二)紙筆考試完畢后,各州市于2013年10月29日前將考卷送達省會計考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2013年12月20日前,公布成績。
(十四)2013年12月25日前,各州市會計考辦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會計考試工作總結,作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據(jù)。
(十五)2014年2月15日前,各州、市將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交省會計考辦(不能按時上交的須向省考辦說明情況)。
六、各地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3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為確??荚嚬ぷ黜樌M行,中級資格考試的考點必須設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初級可根據(jù)各州、市實際情況對縣級考點進行適當撤并和集中。
七、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3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云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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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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