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將于9月7、8日舉行,2013年廣東化工工程師報名時間為6月7日至6月28日;繳費時間為6月28日截止;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2日至9月6日。 |
粵人考〔2013〕31號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3〕7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6月7日9:00-6月2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陸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忌诰W上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后須上傳本人相片,上傳的相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半年內的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相片大小應為大一寸(33mm×48mm),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15kb—30kb之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二)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登陸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站進行網上交費。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管理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6月28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xù),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該表要與報名相關材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自行留存,考試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準考證(監(jiān)考員簽名),待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相片及準考證等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考生提交的相片為制作合格證書所用,務必與報名時上傳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審核,并在2013年7月9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己笫盏绞∪肆Y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并將合格人員報名資料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9月7日 |
8:00—11:00 |
各專業(yè)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
各專業(yè)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yè)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
各專業(yè)基礎考試(下) |
|
9月8日 |
8:00—11:00 |
各專業(yè)案例考試(上) |
14:00—17:00 |
各專業(yè)案例考試(下) |
三、報考條件
(一)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和考生可登錄網站(www.gdkszx.com.cn),在首頁右上角“考試規(guī)定”欄目內查詢有關暫行規(guī)定和實施辦法。相關土建類專業(yè)評估信息可登陸http://edu.mohurd.gov.cn查詢。
(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fā)放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號)要求,為便于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報考專業(yè)考試,從2010年起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發(fā)放成績合格通知單,該通知單作為報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審核的必備材料。2010年前基礎考試合格人員按原有途徑在省人事考試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外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須提供所在省考試機構蓋章的成績合格轉出證明。請各地市考試管理機構做好相應審核工作。
(三)按照《關于2001年上半年各專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2000〕100號)文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3年年底。
四、考試方式
(一)各專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yè)考試的考生均應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各專業(yè)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不統(tǒng)一配發(fā)《基礎考試手冊》,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yè)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tǒng)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yè)試卷。
各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guī)范、手冊等各種資料。
(三)我省各考點均有配備時鐘,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草稿紙由各考點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四)《基礎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各專業(yè)的《專業(yè)案例考試》同時配有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忌鹁頃r,須在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相應的位置填上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每道案例題都應在試卷上指定位置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本題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正確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計算機計分答題卡上。試卷上的答題過程及公式務必書寫清楚,字跡勿潦草。對于不按上述規(guī)定填寫試卷和答題卡,以及案例題不按要求在試卷上指定位置寫明試題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的考生試卷,其考試成績無效。
(五)各專業(yè)的專業(yè)考試主要推薦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目錄可登陸http://www.pqrc.org.cn(考試動態(tài))網站查詢。
五、其他
(一)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guī)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yè)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fā)現,均將取消考試資格。
(二)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進行抽查和監(jiān)督指導, 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嚨脑敿毜刂芬詼士甲C的標注為準。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9月2日9:00-9月6日17:00期間自行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證書發(fā)放方式
省直報名點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
(六)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9〕152號文規(guī)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60元/科,專業(yè)考試130元/科。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照粵價函〔2001〕237號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f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七)考試用書
為保證專業(yè)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yè)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tǒng)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忌焖儋徺I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yè)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yè)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化工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化工工程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附件:
1、2013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提交材料要求
2、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3、2013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3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5、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購買流程及配送方式
附件1
2013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基礎考試合格,并且學歷及專業(yè)設計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申請參加專業(yè)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基礎考試合格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各市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附件2
2013年度注冊化工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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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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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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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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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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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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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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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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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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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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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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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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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證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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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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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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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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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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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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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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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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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通過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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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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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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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
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 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
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 基礎考試合格,并且學歷及專業(yè)設計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申請參加專業(yè)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供
基礎考試合格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單 位 審 核 |
經辦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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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管 理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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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時間 |
2013年9月7、8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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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批 與 發(fā) 證 機 構 審 核 蓋 章 |
( 蓋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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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3年度注冊化工工程師
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016.注冊化工工程師 |
01.基礎 |
01.基礎.化工 |
1.基礎考試(上)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yè) |
01.專業(yè).化工 |
1.專業(yè)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yè)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yè)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yè)案例考試(下)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yè)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新版全國統(tǒng)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GPTMIS)》對應一致。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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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化工工程師網絡課堂熱招中 | |||
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通關保障 | |||
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匯總 | |||
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資料庫 | |||
2013年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短信提醒 |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