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北京市注冊測繪師報名時間是2016年6月28日-7月3日,資格審核時間是2016年7月4日-7月5日,網上繳費時間是2016年7月6日-7月12日,詳情如下:
關于北京地區(qū)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人考發(fā)〔2016〕2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規(guī)劃委員會《關于貫徹執(zhí)行<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fā)〔2007〕5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4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qū)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1.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yè)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yè)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yè)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yè)年限。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測繪相關專業(yè)實踐年限證明。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6年 9月24日 |
14:00-16:30 | 測繪綜合能力 |
2016年 9月25日 |
8:30-11:00 |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guī) |
14:00-17:00 | 測繪案例分析 |
(一)《測繪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答題前要認真閱讀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區(qū)域內作答。其余2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全部科目考試或免試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由證書簽發(fā)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yè)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考試報名通過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該軟件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網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載。
報考人員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區(qū)成功報考過2015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且報考級別不變的人員,其余視為“新考生”。
(一)“老考生”須于2016年6月28日至7月12日登錄網報平臺,按照系統(tǒng)要求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xù),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二)“新考生”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6年6月28日-7月3日 |
網上填報 信息 |
登錄網報平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
打印報名表 承諾簽名并 審核蓋章 |
1.使用A4紙打印《2016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2.報考人員在《報名表》承諾人簽名處簽名; 3.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審核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處簽字蓋章。 |
|
2016年7月4日-7月5日 (9:00-12:00; 13:00-16:00) |
現場資格 審核 |
持相關材料到下列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單位:豐臺區(qū)人事考試中心 審核點名稱:豐臺區(qū)職業(yè)技術學校 審核點地址:豐臺區(qū)豐臺鎮(zhèn)東安街三條一號 電話:63808414 |
2016年7月6日-7月12日 |
查詢審核 狀態(tài)及網上繳費 |
完成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報平臺查詢審核狀態(tài),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使用具備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繳費。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下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證明均為原件。
(三)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須于2016年7月12日前再次登錄網報平臺,確認本人報考信息、級別和科目準確無誤,并且繳費狀態(tài)為成功。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xù)的報考人員須于2016年9月20日至23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需要發(fā)票的考生,請于2016年9月26日至12月26日期間(節(jié)假日不辦公),到各區(qū)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五、其他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fā)執(zhí)業(yè)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等17項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fā)改〔2015〕2513號)規(guī)定,客觀題科目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科目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7元。
(二)考試將采用“大規(guī)??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jiān)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fā)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查詢證書發(fā)放事宜。
(四)考試大綱及教材征訂請與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聯(lián)系(電話:63881412)。
(五)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六)紀檢監(jiān)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七)考試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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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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