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的復習2011年招標師考試這門課,在此特地整理編輯2011年招標師考試中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知識點,希望可以對參加2011年招標師考試的各位同學有所幫助!
采用成本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在采用成本合同時,應盡量興其利、避其弊,發(fā)揮成本合同形式的優(yōu)勢。
一是應注意使用的范圍和前提。只有在政府采購的服務合同中其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簽訂合同前,暫時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才運用,事先能計算或掌握合同價款或報酬的一般不采用成本合同。
二是合同當事人應相互配合,采購人應掌握主動權。采購人應盡量為供應商提供方便,為供應商履行合同創(chuàng)造條件,不可合同一簽萬事大吉。采購人要掌握和了解合同進度。
三是做到事中參與、事后審計。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購人的風險,采購人要做到事中參與、事后審計。采購人要在不干預供應商履行合同的情況下積極參與到合同的履行中去,幫助供應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的問題。事后要求供應商向政府審計部門提交其項目的財務報表,即包括要求供應商作出財務支出和技術進展周報及月報、召開財務和技術進展會議、在合同履行完畢后進行成本審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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