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和計分辦法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總計六科。體育考試在九年級下期四月底以前單獨進行,滿分50分。
升學成績滿分為700分。
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試題分A、B卷,A卷滿分各100分,B卷滿分各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滿分100分,B卷滿分為20分?;瘜W只設A卷,滿 分100分(物理、化學均為筆試部分滿分為90分,實驗操作部分滿分為10分)。體育考試在九年級下期四月底以前單獨進行,滿分50分。
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單獨提前在四月份舉行,由各區(qū)(市)縣組織,滿分各為10分,考試成績共分四等,分別為:完成實驗操作、基本完成實驗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實驗操作、缺考,其分值對應為10分、8分、5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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