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深化事業(yè)單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據國家關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我省事業(yè)單位新進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推進考試工作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總結近年來的實踐經驗,結合我省事業(yè)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考試大綱。
第二條 本考試大綱是2014年我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的內容,緊密結合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基本要求,強調優(yōu)化人才隊伍結構和保證整體素質的原則,命制試題體現普適性,側重能力素質導向,重點測量報考者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
第二章 公共科目測試方式及基本規(guī)范
第四條 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的人員,公共科目的筆試為《基本素質測試A》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A》兩項;報考工勤崗位的人員,公共科目筆試為《基本素質測試B》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B》兩項。
第五條 A、B卷的內容、難度和結構比例各不相同,將根據崗位特點以及崗位對報考者知識和能力素質的不同要求而確定和命制。
第六條 公共科目測試方式與基本規(guī)范:
(一)兩項科目的測試方式均為筆試,實行閉卷考試。
(二)《基本素質測試》試卷滿分為100分,測試時限為90分鐘,主要采用客觀題型。
(三)《綜合應用能力測試》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為120分鐘,主要采用主觀題型。
(四)客觀性試題的題型包括:判斷題、選擇題(單項選擇題、
多項選擇題)等。
主觀性試題的題型包括:辨析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應用公文寫作、材料作文等。
第三章 公共科目測評要素及主要內容
第七條 公共科目筆試的測評要素:
(一)《基本素質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具備的基本素質。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的人員,主要測試要素為:政治理論素養(yǎng)、公共管理知識素養(yǎng)、法律知識素養(yǎng)、文字閱讀理解和資料分析素養(yǎng)、計算機知識及應用素養(yǎng)、公務禮儀素養(yǎng)、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素養(yǎng)、英語基礎素養(yǎng)等。
報考工勤崗位的人員主要測試要素為: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法律法紀素養(yǎng)、財經知識素養(yǎng)、服務理念素養(yǎng)、行為規(guī)范素養(yǎng)等。
(二)《綜合應用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應用能力。
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的人員,主要考察其運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專業(yè)知識、綜合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體包括:綜合資料閱讀理解的學習能力、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的能力、公共服務的能力、組織協調溝通的能力、調查研究和深入分析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的能力等。
報考工勤崗位的人員,主要測試其基本的依法辦事能力、誠信服務能力、文字理解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等。
第八條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共科目考試測試范圍,包括基本的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論知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的一些基本常識、基本技能等。主要內容如下:
(一)基本政治理論:馬列主義基礎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黨和國家新時期的方針政策以及時事政治等。
(二)基本經濟知識:經濟學基礎理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知識以及財務管理的基礎知識。
(三)基本法律知識:法律基礎理論和常用法律法規(guī)知識。
(四)基本管理知識:管理基礎理論和公共事業(yè)管理基本知識。
(五)基本社會知識:社會學基礎理論,社會問題、社會關系、
社會管理等。
(六)基本科學知識:基本科技常識、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基本知識等。
(七)基本文教衛(wèi)知識:從事文化、教育、科技、衛(wèi)生等方面工作必備的專業(yè)基本常識。
(八)基本公文寫作知識:一般公文的格式、規(guī)范及寫作。
(九)基本國情省情知識:我國歷史、地理、人文的基本常識,湖北省情概況以及我省“十二五”發(fā)展戰(zhàn)略有關內容等。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考試大綱由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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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