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計劃分配軍轉干部,自主擇業(yè)軍轉干部,隨調、隨遷配偶及子女報到時,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辦理:
一、計劃分配軍轉干部時,須持軍隊師(旅)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及團以上單位開具的組織介紹信、供給(工資)關系介紹信,“三信”齊全方可辦理報到手續(xù)。
二、自主擇業(yè)軍轉干部報到按第一條要求到西安市自主擇業(yè)軍轉干部管理服務中心(交大商場街向南300米路西)報到。聯(lián)系電話:82226909 82220250
三、有配偶隨調、隨遷及子女隨遷的軍轉干部報到時,須持結婚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子女出生證明,到市軍轉辦領取《西安市遷入市區(qū)人員準入證》;隨調配偶應持原工作單位所在地縣以上人社部門的行政、工資介紹信,組織介紹信,到市軍轉辦接轉人事行政關系。
四、軍轉干部組織介紹信經市軍轉辦核驗后,再到市委組織部組織三處(市委大院4號樓435室)接轉組織關系;隨調配偶中的黨員接轉組織關系,持原工作單位或其主管上級機關(縣、團以上)的組織介紹信到接收單位的上級機關(縣、團以上)的組織部門接轉組織關系;隨遷配偶、子女中的黨員接轉組織關系,須經由市人社局機關黨委轉至其居住地區(qū)的區(qū)、縣委組織部。
五、安置到本市市區(qū)的軍轉干部報到后,憑《西安市軍隊轉業(yè)干部落戶介紹信》、《西安市遷入市區(qū)人員準入證》、《軍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表》、接收安置單位證明、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口注銷戶證明、隨遷人員現(xiàn)戶口所在地戶籍證明、身份證、落戶戶口薄等按規(guī)定時限(轉業(yè)當年年底前)到落戶所在地派出所直接辦理落戶手續(xù)。軍轉干部中的全遷戶,除上述手續(xù)外,須同時出具其住房房號證明,并在轉業(yè)當年年底前到其居住地派出所的上級公安分局簽章后再予落戶。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辦理有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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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