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中公教育軍轉干考試網搜集的一則北京軍轉信息,內容為《北京市接收軍轉干部有關事項及安置政策之取證材料》。2013年需轉業(yè)至北京市的軍轉干部們可參考下文,準備轉業(yè)相關材料。
一、取證材料
1.配偶婚前取得北京市戶口或隨軍進京的取配偶戶口本復印件(首頁、主頁,下同),結婚證復印件。
2.配偶是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北京市人才引進且婚后進京的取配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配偶畢業(yè)證、學位證、所在工作單位證明、人才引進有關手續(xù)。
3.戰(zhàn)時三等功或平時二等功以上獎勵進京的取立功通令,配偶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
4.雙軍人一方轉業(yè)或雙方同時轉業(yè)進京的取結婚證、子女戶口本復印件,對方師以上政治、營房部門證明及部隊駐地證明原件,已購房的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5.父母身邊無子女進京的取父母身邊無子女證明原件,父母戶口本、其它子女外地戶口本復印件及其外地工作單位證明原件。
6.未婚或者離異的取部隊師以上政治、營房部門證明及部隊駐地證明原件,離異的還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復印件,投靠父母的提供父母戶口本復印件。
7.離異靠子女進京的取離異判決書、子女戶口復印件。
8.因戰(zhàn)因公致殘進京的取評殘等級證書,結婚證、父(岳)母、愛人或子女戶口本復印件。
9.邊遠艱苦地區(qū)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滿10年進京的取師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艱苦地區(qū)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的證明,結婚證、愛人或子女戶口本復印件;
10.復員進京的提供本人自愿復員書面申請。北京入伍的取戶口注銷證明,靠配偶復員進京的取結婚證和配偶戶口本復印件以及配偶在京工作單位證明。
11.靠購房在城八區(qū)安置的應提供房產證,軍隊所屬的經濟適用房或集資建房,應提供所在師以上部隊營房部門提供的住房證明及營房部門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相關說明:
1.以上凡涉及住房,父(岳)母、配偶、子女戶口本,除特別注明外,均為在京住房、在京戶口。
2.購房,結婚、離婚時間及雙軍人轉業(yè),在京一方調京工作時間,均需滿1年以上
3.生活基礎在郊區(qū)縣的,原則上在郊區(qū)縣安置(在郊區(qū)縣有垂直管理中央、市屬單位接收的,邊遠艱苦地區(qū)工作10年以上、榮立二等功以上者除外)。
生活基礎的判定,綜合考慮家屬工作單位、配偶戶口、子女戶口、住房等因素,屬軍產房的還要提供家委會證明。落戶地址本著合理、合法原則,自購房的,要提供產權證、物業(yè)證明等。上述證明材料,應與檔案、數據庫、審批報告表、審查檔案登記表中相關情況內容吻合。
4.由于近幾年接收任務一直劇高不下,形勢所迫,故北京市軍轉辦在審核接收條件時,從嚴把關,會視具體情況,在掌握條件尺度上有所不同。以上僅供參考。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