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2016年天津市高等學校春季招生工作規(guī)定》、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分布情況,今年本市春季高考填報志愿分數(shù)范圍確定為:普通類175分,藝術類165分。
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4月13日至4月1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補報。凡春季高考成績達到藝術類或普通類填報志愿分數(shù)范圍的考生均可填報志愿。考生填報志愿依據(jù)《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春季招生計劃》及院校招生章程。
春季高考設置普通類本科院校志愿、藝術類高職院校志愿、普通類高職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和普通類高職院校志愿。招生院校錄取時,按照上述志愿順序,依據(jù)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招生章程,根據(jù)考生志愿和成績,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藝術類考生可填報2所藝術類順序院校志愿。填報藝術類院校志愿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聯(lián)考或院校組織的藝術專業(yè)考試且成績合格。符合普通類分數(shù)要求的,還可兼報普通類院校志愿,其填報辦法與普通類考生相同。
普通類考生可填考2所普通類本科院校志愿(天津大學本科專業(yè)限中職應屆生填報)、1所普通類高職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和9所普通類高職院校志愿。其中,普通類本科2所院校志愿為順序志愿;普通類高職9所院校志愿為平行志愿。
普通類高職院校在平行志愿錄取時,按照“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的規(guī)則進行,即:計算機投檔系統(tǒng)先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個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的一所以上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志愿序號在前的院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院校。平行志愿均實行一次性投檔,如考生因身體條件、所報專業(yè)等不符合院校錄取要求而被退檔時,該考生電子檔案將不再投向其他平行志愿院校。
2016年春季高考各分數(shù)段考生分布情況(不含政策加分)如下:
普通類:540分以上86人,530分以上166人,520分以上258人,510以上409人,500分以上580人,490分以上775人,480分以上977人,470分以上1187人,460分以上1421人,450分以上1680人,440分以上1909人,430分以上2174人,420分以上2451人,410分以上2754人,400分以上3079人,390分以上3380人,380分以上3706人,370分以上4012人,360分以上4339人,350分以上4629人,340分以上4933人,330分以上5254人,320分以上5562人,310分以上5879人,300分以上6187人,290分以上6510人,280分以上6835人,270分以上7154人,260分以上7447人,250分以上7732人,240分以上8015人,230分以上8307人,220分以上8585人,210分以上8805人,200分以上9031人,190分以上9217人,180分以上9408人。
藝術類:400分以上53人,360分以上96人,320分以上134人,280分以上202人,240分以上288人,200分以上373人,180分以上4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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