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精神,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2016年學校安排105名高校專項計劃,面向教育部規(guī)定的全國實施區(qū)域招生,招生專業(yè)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理工類考生;
2.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有關省(區(qū)、市)確定的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區(qū)域的縣(含縣級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
3.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qū)、市)實施區(qū)域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考生須選報5個不同專業(yè)(類)。
2.郵寄紙質材料
請考生按照以下順序裝訂報名材料并通過郵政EMS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寄至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信封上注明“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材料”。
(1)《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報名系統中打印,中學蓋章,考生本人簽字);
(2)個人自薦報告(內容包括個人志向、學習情況、認知體會、個人特長、對填報專業(yè)的認識以及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設想等);
(3)2013年至2016年學籍證明和在讀證明(中學提供并加蓋公章);
(4)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證明(當地公安部門蓋章),以及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考生在高中階段如果獲得校級以上各類獎項,可將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與上述材料一并郵寄給我校。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2016年5月,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報名考生戶籍和學籍資格進行審核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學校組織有關專家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集體研究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
初審合格考生經我校招生網和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參加2016年我校相關考核。2016年6月3日左右,考生通過我校招生網或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初審結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2.考核
時間:2016年6月12日。
地點: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為筆試,筆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
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招生網公布的具體報到、考核時間和地點安排。
3.入選資格確定
學校按考生筆試成績分省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審定后,入選考生在學校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獲得我校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
五、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應按照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guī)定填報學校志愿,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與確定招生入選資格時公示的專業(yè)(類)一致,并服從專業(yè)調劑,未按要求填報高考志愿者不享受相關招生政策。
2.獲得我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擬投檔線下50分以內(含50分)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所報專業(yè)(類)要求,學校予以錄取。
3.專業(yè)安排: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的模擬投檔線,滿足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yè)志愿;高考成績未達到模擬投檔線,但達到模擬投檔線下10分以內滿足所報第二專業(yè)(類)志愿;高考成績在模擬投檔線下11-20分的考生,滿足考生所報第三專業(yè)(類)志愿;高考成績在模擬投檔線下21-30分的考生,滿足考生所報第四專業(yè)(類)志愿;高考成績在模擬投檔線下31-50分的考生,滿足考生所報第五專業(yè)(類)志愿。
備注: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自主招生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
六、組織和監(jiān)督機制
1.我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堅持政策公開、過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過程進行監(jiān)督,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電話: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項
1.考生本人和所在中學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專項計劃招生資格;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告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獲得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條件的考生于6月30日前登陸學校特殊類型報名系統,將高考成績及專業(yè)志愿等信息反饋給學校招生辦公室。
3.我校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對于初審合格且來校參加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持有關證明向我校申請資助,學校視情況給予考生一定經濟補助。
4.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陜西省楊凌示范區(qū)西農路22號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2100
電子郵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詢電話:029-8709140687091407
5.本簡章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按照調整的政策執(zhí)行。
附件: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目錄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目錄
序號 |
專業(yè)(類)名稱 |
1 |
農學(含農學、植物科學與技術、種子科學與工程) |
2 |
林學類(含林學、森林保護) |
3 |
動物科學 |
4 |
水產養(yǎng)殖學 |
5 |
草業(yè)科學 |
6 |
動物醫(yī)學 |
7 |
植物保護 |
8 |
園藝 |
9 |
設施農業(yè)科學與工程 |
10 |
園林 |
11 |
生物科學類(含生物技術、生物科學、生物工程) |
12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13 |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信息科學、人文地理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 |
14 |
資源環(huán)境科學類(含資源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 |
15 |
電子信息工程 |
16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17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18 |
軟件工程 |
19 |
|
20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21 |
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含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 |
22 |
應用化學 |
23 |
制藥工程 |
24 |
林業(yè)工程類(含木材科學與工程、林產化工) |
25 |
機械類(含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yè)機械化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 |
26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會計學、農林經濟管理、市場營銷、土地資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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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