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經(jīng)研究決定,我校在2016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guī)范程序,全過程公開并接受監(jiān)督,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吉林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210名,具體招生專業(yè)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本省(區(qū)、市)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學習勤奮,成績優(yōu)良,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居于年級前列。
四、報名方式
網(wǎng)上報名:考生請于2016年4月11日—4月25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完成報名申請??忌氃诰W(wǎng)上提交2000字以內的自我介紹,可以提交參加各種競賽以及其他活動的證明材料。
五、工作程序
報名截止后,由我校組織專家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主要根據(jù)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習成績綜合排名擇優(yōu)確定審核合格名單,審核合格者即確定為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考生(以下簡稱“入選資格考生”)。
考生請于2016年6月3日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查詢初審結果。
六、錄取原則
1、我校根據(jù)各?。▍^(qū)、市)的入選資格考生人數(shù)比例,制定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并于2016年6月10日在吉林大學招生網(wǎng)公布。高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jù)各?。▍^(qū)、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將適當調整分省招生計劃。
2、入選資格考生必須在生源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批次根據(jù)我校招生網(wǎng)公布的專業(yè)計劃填報志愿。
3、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qū)、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按照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
七、咨詢方式
電話:0431-85168305傳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學招生網(wǎng):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學主頁:http://www.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八、監(jiān)督申述機制
1、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和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jiān)督。監(jiān)督、申訴電話:0431-85168740。
2、學校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wǎng)向社會公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有關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嚴格進行審核工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jīng)查實,將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九、簡章解釋權
本簡章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6年4月
附件:吉林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
吉林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yè)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科類 |
體檢要求 |
1 |
哲學 |
文科 |
|
2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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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歷史學 |
文科 |
|
4 |
考古學 |
文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5 |
文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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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朝鮮語 |
文科 |
|
7 |
農林經(jīng)濟管理 |
理科 |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 |
8 |
包裝工程 |
理科 |
|
9 |
農業(yè)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
理科 |
|
10 |
材料物理 |
理科 |
|
11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理科 |
|
12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理科 |
|
13 |
地質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14 |
資源勘查工程 |
理科 |
|
15 |
地理科學 |
理科 |
|
16 |
地球物理學 |
理科 |
|
17 |
理科 |
|
|
18 |
地理信息科學 |
理科 |
|
19 |
勘查技術與工程(應用地球物理) |
理科 |
|
20 |
勘查技術與工程(應用地球化學) |
理科 |
|
21 |
地質工程 |
理科 |
|
22 |
環(huán)境科學 |
理科 |
|
23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
24 |
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
25 |
藥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26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醫(yī)藥信息管理) |
理科 |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 |
27 |
護理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28 |
康復治療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29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理科 |
|
30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1 |
農業(yè)資源與環(huán)境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2 |
農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3 |
園藝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4 |
植物保護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5 |
生物技術(動物)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6 |
生物技術(植物)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7 |
動物科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8 |
動物科學(實驗動物)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39 |
動物醫(yī)學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40 |
動物醫(yī)學(公共衛(wèi)生) |
理科 |
色弱、色盲不能報考 |
注:
1、藥學、護理學、康復治療學專業(yè)的部分課程將開展?jié)h、英雙語授課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報考。
2、俄語專業(yè)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朝鮮語專業(yè)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且母語為非朝鮮語的考生。報考外語類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并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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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